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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内”又变“香”了!年轻法律人们,有必要进体制吗?

真不骗你 新则 2022-12-10


在法律行业内,法官、检察官的身份一直是一块「金字招牌」,体制内,也是大多数毕业生的主流择业选择。律师行业中,那些从体制内转型的律师,他们到底有哪些技能加成?体制内的培养体系对年轻律师有哪些借鉴?作为一名初阶律师,“积极营业”是对的吗?


本期「真」不骗你,我们邀请到了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真律师,从14年体制内、7年律师的职场经验出发,和大鱼、七爷一起聊聊:年轻法律人还有必要进体制历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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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从检察官到律师

 

大鱼:这段时间正好是年轻人找工作以及年轻律师换工作的好时机,之前体制内的话题获得了很多律师的关注,所以今天我们请到了曾在体制内任职的王真律师,一起聊聊相关的职业选择。王律师先做个自我介绍吧。

 

王真:大家好,我是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真。大学毕业之后,我在北京市检察院工作了大概14年,期间也去过最高检和法院系统,转型律师后也有7年多的时间了。在这两个行业中工作的时间足够长,有一些了解,相对来说有一些发言权。

 

大鱼:从检察官转型做律师,在心态和工作方式上的最大变化是什么?

 

王真:心态上的变化还是比较大的。开玩笑地说,原来是“说了算”,现在是“说了不算”,这是最明显的。

 

其次,原来是相对客观中立、没有立场的,是为公平的结果、法律适用以及事实负责的。但现在肯定是有立场的,是为当事人和客户提供服务的,要帮助客户去解决问题。



郑玮:就是从决策者的视角转向了服务提供者的视角。

 

王真:对。工作方式上,首先横向上是由相对较窄到更宽了。检察官和法官的视角其实是被当事人的诉请和证据所固定的,他只能在诉请的项下去总结焦点、适用法律、归纳证据、采信证据。但从律师的视角上,尤其是针对一审案件,其实首先要做的反而是定义当事人的诉求。当事人的诉求可能未必明确,甚至更多是商业诉求,所以律师要对商业有所了解。

 

我们曾经办过一个案子,客户表面上交给我们的是一起合资合作案件,但经过挖掘后我们发现,由于他和对方的股权分配比例分别为51%和49%,导致公司决策僵局。所以客户实际上想解决的其实是股权纠纷,诉讼只是一种策略。

 

最终,我们不仅在诉讼上实现了胜诉,还迫使对方与我们达成了和解,我们支付给对方一笔补偿金,拿到了公司控股权,实现了客户根本的诉求。这一点可能是法官视角或检察官视角不会触及的。

 

其次在纵向上,律师挖掘得也更深了。因为律师需要从各个角度出发,努力说服一个中立的裁判者。而左右案件裁判的,往往更多是藏在冰山下的东西,比如案件的交易背景、法官心证的影响等等。

 

前段时间,我们有位客户投资了一家商场,因为没有达到承诺的出租率,与物业产生了纠纷。拿到这个案子,我们首先还原了合同背景:虽然物业提供了3000多万的宣传经费,我们客户只是提供品牌和经营管理,但作为第一家入驻的品牌,就像A轮天使投资一样,在客观上带动了地产升值,同时品牌的影响力又吸引了更多大牌入驻。

 

从律师的角度,我们首先向法官证明这个商业合同是合理的,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平衡的;其次,对方的地产已经大幅升值,我们给他带来的价值已经足以覆盖目前的损失。由此,我们获得了胜诉。

 

郑玮:有趣之处在于,律师对于案件的研究肯定是很深入的,但因为时间短、材料限制等问题,最终呈现出来的面又很窄。而还原到裁判端,虽然判决书最终只呈现出几百、几千字的内容,但裁判者其实也查阅了大量的资料。

 

这就导致了一个悖论或者矛盾点:法官总觉得,律师的工作做得不够细致、不够深入;律师又觉得,法官给的呈现机会不够多、不够全面。这也许是从纠问制向当事人主义制转变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的情况——到底庭审中谁占主导地位


王真:从法官视角来看,还是当事人“喂”给你的东西更多。因为工作确实非常繁忙,聚焦在某一个案件上的精力是很少的,所以才需要律师把案件背景拉宽、抓深,这是一个真正好的说服者应该做到的。

 

02.

年轻人,要不要先进体制内?

 

大鱼:现在的年轻人,到底是直接找个师父进律所,还是先去体制内磨练一番?您会建议年轻人先进体制内看一看吗?

 

王真:我是比较建议年轻人先进体制的。首先,体制内是有明确筛选机制的,这保证你周围都是比较优秀的人,而莽撞地进入某个律师团队的话,它的筛选机制我们其实不太确定。

 

第二,体制内有一些规程、规则。在体制内时,你觉得它是一种束缚,但真正出来以后,你会发现这些规则反而是一种赋能,让你能够“守正”。为什么客户对从法检转型的律师有一种天然的信任感?因为他相信你是有底线的。

 

第三,裁判规则和裁判思路其实是一种体察,它非常隐秘,只有亲身经历过才能领悟。除了法律,裁判者可能还需要兼顾社会效果、兼顾舆论环境、兼顾政治导向等等。有时候年轻律师在法庭上受挫,或者觉得案子判得不是很公平,可能会有一些怨气;但从体制内转型出来的律师,更容易理解法官和检察官各有各的不易——他们也都是人。

 

大鱼:无论是工作技能还是思维方式,您觉得体制内给您带来最大的借鉴是什么?

 

王真:从培训方式来看,现在体制内从书记员到法官/检察官助理,再到法官或者检察官,基本上都是有人手把手地去教你的。助理在法庭上虽然不需要做判断,但也是在不停地听案子、磨练、跟法官沟通交流的,这种观察能带给他很多积累。

 

其次,这种师父带徒弟的培训方式相对来说比较稳定,法官和助理两个人通过长期磨合,把他的经验传输下去,对于助理的成长其实有很大帮助。

 

郑玮:其实大多数律师也是由师父“传帮带”的,但和体制内的区别在于,第一持续性或者稳定性不同,第二体制内的师徒之间可能不太会面临利益冲突,所以可以全面地、毫无保留地教授。

 

王真:是的。另外案件汇报制对年轻人来讲也是很好的训练,我原来在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几乎每一个抗诉案件都要集体汇报与决策。类似的,法院也有法官联席会议,这就像一个大型的汇报,有些法官行政法思路强,有些法官刑事思路更强,可以给予年轻人不同的视角。

 


郑玮:那王律师觉得是师父带徒弟效果更好,还是体系化的培训效果更好?

 

王真:确实法院、检察院的培训体系会比律师行业更好一些。首先对新法的学习,它能对接到非常好的资源,比如找立法部门、人大法工委,甚至民法典等法律规则的起草人来培训,他们讲的东西是非常切中要害的。

 

第二,检法其实也特别崇尚实训。当年最高检在广州设立了一个实训点,大概一次培训是7天时间,包括各种多元化的技能。比如写法律文书,写完之后先分组互评,再由导师去指导修改。这是体制内建立起的一套比较成熟的工作方法和培训方法。

 

郑玮:体制内的培养体系还是有评判的,但律所内部的有效讨论机制就很少。一个案子最多就是两三个承办律师互相讨论一下,很难有50个人讨论同一个案子的情况。但其实不光体制内,只要在一个比较有凝聚力的组织机构里,比如大国企的业务部门,都会有专业人士形成「专业合力」

 

而律师行业大家各自为战,人数的聚集和专业合力的增强并没有直接的关系,这就导致律师总有一种“孤苦伶仃感”。

 

王真:对,体制内还有竞赛,它也是一种训练。我曾经参加过一次全国业务竞赛,对我来说真是一次“大换血”。给你提供培训教练、辅导资源、5~10个月的时间,让你专门准备这场竞赛。这段时间的强化训练,不仅让年轻人收获了荣誉,也在能力上获得了巨大的提升。

 

郑玮:那法院、检察院里那些没有机会参加最顶尖比赛的人,他们怎么受训练呢?

 

王真:首先每年各个基层院都有选拔,在层层筛选中,基层院的年轻人其实都是有机会参与到竞赛之中的。但如果真的没有这种机会的话,其实也是像律师一样,以案代训。

 

郑玮:因为法院、检察院没有案源压力,总感觉是“沉浸式学习”,只要专业做得足够好就行,考核标准相对明确。但律师仅仅专业做得足够好,没有案源也不行。所以年轻律师也很难沉下心来,花几个月时间研究一个专业问题,他的专业性很难提高,因为做研究和做业务并非完全的因果关系。

 


王真:所以这正是蒋勇律师创设无讼时的理想,他希望“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天同的人员也分为业务秘书、辅庭律师、出庭律师、主办律师、合伙人几层,把市场交给专门的市场部。所以如果律所架构比较完整,这个问题其实可以被最大限度地解决,它不应该被默认为现状,本来就是需要各个律所和团队去改良的。

 

郑玮:可能在北上广这样的大城市里,一个专业足够好的律师,他的业务能力也是足够好的。但下沉到二三线城市里,当专业足够好与业务增长间联系并不紧密时,可能那种既有市场能力,又有作业能力,还能带团队、做管理的全面型的律师是更好的。

 

03.

律师的基础与进阶

 

大鱼:中国有两类所,一类是名声在外的红圈所,另一类则是单一业务领域特别强的精品所,比如天同就代表了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一个高标准。刚做律师的时候,如果想要快速获得职业发展、适应工作节奏,需要把精力放在哪些地方?

 

王真:我自己起了一个名字,叫“快速吞吐”的能力。这其实不光适用于转型律师以及年轻律师的成长,也适用于所有成年人。

 

我刚到天同的时候,14天里看了7个案子,这7个案子全都是第二天就要回复客户,拿出专业意见的,就包括融资性贸易案件、信托收益权的回购转让、对赌等等。说实话,我在检察院的时候就连这些词都没听过,所以刚看到这些案件的时候,我内心其实是很崩溃的,还要先学这些行业知识。

 

当时基本每晚都看到半夜两三点,如果第二天早晨要见客户,我都不开车去而是坐地铁,因为在地铁里我还能再查查资料、了解一下。在压力和工作量的积累下,我构建起了这种快速吸收、快速输出的能力。

 

所以年轻人首先要做的就是快速学习,在某个领域内快速成为专家。因为即便到现在,我依然还会遇到新的案件、新的门类,比如前段时间代理一些工程类案件,涉及到循环硫化炉的构造,这个领域你不可能知道。再比如虚假陈述案,可能涉及到坏账计提的方式,这些都需要你快速学习。

 

郑玮:我把这些素质分为能力、技能和知识。能力是个人与生俱来的,比如快速吞吐的能力,它是一种意识、想法甚至冲动。因为学新东西就意味着走出舒适圈,而大多数人可能并不愿意这样做;技能是需要不断去精进的,无论是做检察官、法官还是律师,它都能被不断地迁移;而知识则是不断更新的,特别是对律师行业来说。

 

大鱼:我一方面把它理解为「思维方式」,另一方面理解为「知识储备」,但同时技能的要素也很重要。从两位律师的角度,有哪些技能对青年律师而言是基础技能?哪些又是进阶技能?

 

王真:我现在带团队、招成员的时候,其实特别看重底层的东西,比如热情、勇气和坚韧。这些东西叫“元能力”。每个人都有其文化底蕴,比如天同每年年终述职,大家都会去评估自己的价值与天同是否匹配。我不知道这个律师如何,但我知道天同如何,而这就是天同自身的生命力。



技能层面,我受郑玮启发,分为标准、知识和方法。其中最核心的是标准,它代表你所要达到的程度。如果每个人都是一条产品线,你如何去构建它?如果你的目标是生产奢侈品,那后续投入的知识和方法肯定也不同。所以年轻人要先观察,学会鉴别好东西,在知识层面上逐步积累,而技术和方法是可以传承的,也能够快速获取。

 

我认为最基础的技能就是「检索能力」「文书写作能力」。在检索上,首先,剔除惯常思维的直觉影响,通过检索发现真问题;其次,识别问题;再次,识别关键词;然后,呈现检索报告。这些方法年轻律师其实不用几次训练就能掌握,甚至可能上三天课,就能在技术上有非常大的提升。

 

文书写作上,年轻律师可以先从简单开始。天同也是从工作报告开始,其次是异议书、申请书等程序性文书,再次是呈报文件,最后,非常优秀的律师能在三四年级就开始写再审申请书、起诉状、答辩状等大文书了。

 

至于高阶技能可能包括对客户的说服能力、出庭能力、商业洞察力、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等。

 

郑玮:我把它总结为三件事:对「人」的感觉、对「事情」的感觉以及对「文书」的感觉。对人的感觉就是对客户、对法官、对对手的感觉。同样看庭审录像,有些人看完可能一头雾水,但我们看完就知道法官究竟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他的提问风格是怎样的、他的专业方向是什么。

 

对事情的感觉,就是对法律、对案件、对证据的感觉。而对社会的感觉,就是对商业规则、创新互联网等的了解。但现在很多年轻人本末倒置了,他或许了解很多新的事情,但对人的感觉会弱一点,对事情的感觉会更弱,因为确实没有经历过专业训练。

 

所以有些人总自视甚高,觉得自己“怀才不遇”,核心可能是因为怀的“才”不够扎实,尽管你觉得自己见过很多,但在最后表现那个环节上,暴露出你的历练并不够深。

 

04.

初级律师,要开拓品牌与市场吗?

 

大鱼:一直有青年律师问我,执业初期到底要不要注重强化品牌和市场能力?我其实内心深处认为:如果你没有特别准备好、能力也没到特别强、年纪还比较轻的时候,其实不太适合去开拓市场。

 

我经常举一个例子,我们给客户介绍一个案子,青年律师谈是3万律师费,资深合伙人谈是10万律师费。但我把案子给经验更丰富的合伙人,客户的满意度更高。既然如此,为什么青年律师不在团队中再锻炼几年呢?虽然未必能拿到3万这么高的比例,但付出的代价也会更少。

 

所以除非你的能力和资源特别成熟,我还是鼓励青年律师在执业初期这3~4年里,多花一点时间,尽量选择那些长期价值更大、更能锻炼能力的团队,把增长曲线之前的积累做好,对你的成长会有帮助的。


 

郑玮:我觉得我们对“长期主义”这个词的理解是不一样的。

 

你理解的长期主义是“学而优则仕”,先历练专业,再拿它去打市场。但我站在独立律师的视角上,我认为市场能力和专业能力可能是两种能力,虽然到某一个节点可能产生转化,但也是可以各自独立发展的。

 

培养市场能力也是一种长期主义——不需要很优秀才能开始,而是开始之后才有机会变得很优秀。青年律师要学会“积极营业”,树立人设也好,打造个人品牌也好,可能现阶段你的营业对象就是你的同龄人,但当你能力提升以后,你营业的圈子也会变大。

 

所以在最开始,你需要去训练与人打交道的能力、展示自己的能力、贴标签的能力,越早开始,你的试错空间也越大。

王真:我是比较认同大鱼的,因为人的精力是非常有限的,你需要去选择一个「侧重点」。而法律核心的价值在于「经验」,培养一名成熟律师,三五年的时间实际上不算很长,甚至相对来说是短的。至少需要3~7年,才能真正培养起对法律专业的理解、对规则体系的认识、对法官思路的洞察,乃至商业嗅觉。这些都要靠时间堆积。

 

第二,过早地去关注市场,反而可能会丢掉很多东西。最重要的是能不能“守正”,保持客观中立,这点其实并不容易。

 

我们曾经办过一起商事投资合同纠纷案,对方是一位比较年轻的律师,他对证据的真实性全部否认,他认为这样对于客户而言是最保险的,有助于守住客户。这个案子我们本来是占劣势的,但由于对方律师提供了一个非常不好的方案,在拿走我方客户全部的资源、设备的情况下,他还想解除合同,最后没有得到仲裁员的支持。

 

所以当专业立不住的时候,所有的动作其实都是走形的,代理案件的价值观都是有偏差的,反而会丢客户、丢市场;更多地去辅助法官、仲裁员还原客观事实,对案件的胜诉更有利。

 

而当专业上打得很牢的时候,构建客户能力反而成了一件水到渠成的事。忽然就有很多人来找你,征求你的意见,而此时你也清楚如何去还原事实、法律的边界在哪、裁判思路的框架在哪,你会更有能力调整客户的预期,传递的价值观是正的,给客户提供的方案也是最优的。

 

郑玮:是的。其实“积极营业”也不是说一门心思只搞案源,把专业完全抛开,我觉得这是个比例问题。在整个职业生涯里,最开始可能要花100%的时间在业务上,慢慢花10%、20%的时间做市场,最后可能达到50%精力做业务、50%精力做市场的状态。而绝不是当了10年螺丝钉,突然要去操作机器了,这肯定是不现实的。

 

大鱼:所以,年轻律师树立个人品牌没问题,品牌积累是有价值的,但未必要做很多销售行为或者着急变现,因为你还没有能力,也没有客户。

 

郑玮:但是尝试销售才是对个人品牌的检验。进大团队这种理想化的培养模式当然是很好的,但大多数法学院毕业生出来以后,其实更多是没得选的。

 

大鱼:但我也好奇,王律师的业务压力也不小,但品牌层面上天同诉讼圈的“抗诉真言”你也一直在写,你哪来的精力和时间呢?

 

王真:“抗诉真言”其实是蒋律师的动议,我当时觉得我肯定坚持不了一个专栏,因为抗诉在实体上和诉讼没有区别,更多是程序性的内容。我说我最多写到10篇左右,但蒋律师极力地劝说我,最后我实际上是碍于情面接下来这么一个专栏。



但当你真的需要公开地表述,而且前同事以及行业内的人都能看得到的时候,其实你是极为重视的,一定能挤出时间。很多看文章的人问我:你们天天那么多专业文章的输出,哪有时间代理案子?还有很多客户问:你们代理我们的案子那么精细,哪有时间写文章?我就回答他们几个字:不怎么休息

 

最后我坚持了一年半将近两年的时间,写了近50篇文章,基本全是我独立写的。时间特别紧的时候,基本上就是一天半一篇文章。确实“deadline就是生产力”,到deadline的时候真是文思泉涌,很多素材自动就调动出来。

 

刚才郑玮说年轻律师要不停地带销售,我觉得可以加两个字,就是不停地带“专业销售”。包括撰写文章、传递观点,甚至哪怕别人白嫖你的意见,你也很专业地答复他,其实这些都是在销售自己的专业能力。对年轻律师来说,也要选择合适的平台和工具去发声,比如无讼、新则等等。

 

郑玮:我是经历过天同诉讼圈从0到1的过程的,当它做起来之后,它会形成一个正向激励的反馈机制,但在早期,坚持这个韧性是很重要的。你不能期待非常早期的时候就获得非常大的回报,甚至不要在早期期待回报。

 

2012、2013年左右,法律圈这群写律所公众号、个人公众号的人建了个群,去年有一天我又把这个群打开了,群里将近100人,但真正现在还在更新的公众号也就不到15个。有些人坚持两三年就放弃了,有些人坚持到疫情之前,有些人还在以月更或者两月更的频率更新。

 

这些能够坚持下来的人,一方面是写作本身就能带来成就感,另一方面是自己写的东西能够得到认可——甚至,不认可也是一种激励和反馈。我相信互联网是有记忆的,它的记忆性就在于它可能超越了我们的自我认知,在这不经意间我们就实现了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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