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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官、律师,为什么现在还在穿长袍、戴假发?

闲蛋黄 伊森艾玛 2023-06-22

《毒舌律师》在中国香港电影市场提前上映,一举豪夺2023春节档的票房冠军。影片讲述的是黄子华饰演的废柴律师林凉水,为维护深陷虐女冤案的单亲妈妈,向权贵发起捍卫法律尊严之战的燃爽故事。不过蛋哥今天最想聊的是黄子华头上那顶假发。从小看香港TVB电视剧长大的人,对法庭上的法官和律师身穿长袍、头戴假发的场景一定不会陌生,可这个“传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在古时,脱发被认为是受到了魔鬼的诅咒,所以人们要戴假发来隐藏这个“秘密”。当假发从古埃及传到欧洲,戴假发就成了贵族阶层的一种潮流。西欧人普遍接受了基督教后,认为戴假发是被诅咒的,开始抵制。教会对信徒的发型有严格要求,修道院的修士必须剪成下面的地中海发型。

文艺复兴后,教会对人们的限制减少,戴假发又重新流行。路易十三为遮住头部的疤痕,就喜欢佩戴假发。

路易十四染上了梅病,在没有抗生素等有效手段治疗干预的情况下,皮肤出了很多疹子,头发大片脱落。为了不让自己成为别人的笑柄,路易十四选择佩戴假发。从早晨到晚上,太阳王甚至要举行多次换发仪式。近臣为迎合国王的癖好,纷纷戴上了假发。卷曲长假发属于国王所有,臣子们纷纷选择了与自己身份相匹配的假发。

好巧不巧,路易十四的表弟,在法国流亡多年的英国国王查理二世也得了梅病,头发大面积掉光。1660年,查理二世回到英国。为了维护自己的形象也跟着戴上了假发。

1640年英国发生的内战,分成了保皇派和议会派。保皇派支持王室留了长发,议会派为了革新统统都留短发。内战结束后,法官开庭为表示公正,不泄露自己的政治立场,会带上假发开庭,渐渐地法官戴假发成了英国司法领域的传统。在司法假发之前,方巾是英国法官的法定头饰。在英格兰,司法假发的每一边有三个卷曲而王室人员却只有两个。在和英格兰不对付的苏格兰,司法假发是两个卷而王室人员的是三个卷。

1780年之前的法官假发,都是现在的「 气质长款 」。

1780年之后才出现现在的「 马尾卷短款 」,用以审理民事案件。而长款仍用在刑事案件中。直到1840年,「 气质长款 」假发才成为礼仪装束的一部分,仅用于出席各种仪式活动。

早期的假发是用人发制作,通常是黑色或其他发色。可能是债务人抵债的头发,也可能是死人的头发,直到1822年有人利用马尾制作假发,材质才发生改变。但这并不代表制作假发就简单了,原材料马鬃虽然不贵,但制作一个假发需要一位熟练工匠大约44个小时的劳动,成本高达1500英镑,最便宜的也不少于300英镑。有人说买个现成的便宜些,但还是那句话,定制西装不管从美观上还是舒适程度上都要甩出成品西装好几条街,假发也是相同的道理。

为了与其他贵族区别开,英国法官的假发逐渐变成了单一的白色。因为工作繁忙和假发珍贵等原因,法官们很少清洗假发,这也使得民间开始流传:假发越脏的法官,他的资历就越老。有一个律师世家有一顶发龄达94年的老古董假发,传了四代人,堪称传家之宝。

不过,时髦也会有过时的那一天。到了英国乔治三世期间,即公元1760 年到 1820 年,仅剩下少数人保留戴假发的传统。他们是主教、马车夫和法律人士。到了1830年,连主教都停止戴假发了,而法院仍然将这顶假发保留至今!

18世纪以后司法假发不受追捧的原因,主要与当时的思想启蒙运动有关。启蒙运动崇尚自然,佩戴假发被视为一种保守和专制的象征,与封建独裁一脉相承,而且司法假发不太卫生,夏天太热捂得慌,不利于血液循环,有害健康。可为什么司法假发还能再延续300多年呢?

在法律界,白发搭配黑袍是这个行业的象征。就像西式婚礼中的白色婚纱象征着高贵纯洁,中式婚礼红色象征着喜庆美好一样。人们对事物的符号化乐此不疲,司法假发也是如此。

2007年,英国首席法官菲利普斯勋爵宣布: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法庭上废除假发,唯有刑事法官仍然延续佩戴假发的传统。对于这项新规定,《泰晤士报》是这样评论的:假发的退场,代表着英国司法系统现代化的一个尝试。

何时能摘假发?

香港作为英国曾经的殖民地,受到了英国司法制度的影响。现在香港司法界所用的假发式样是1822年设计的。假发为白色,中分,由圆形的发卷组成。1997年回归祖国后,并不是所有的法官和律师出庭时都必须佩戴假发。

在港法律专业队伍中,又分为律师(Solicitors)和大律师(Barristers,广东话俗称“大状”)。在处理案件时,大律师专门代表客户出庭辩护及陈词,律师则负责准备各种法庭文件。

律师在高等法院发言则要特别申请授予,主要处理生活中常见的结婚、离婚、楼宇买卖等案件。除了内庭申请外,所有在高等法院包括原讼法庭和上诉法庭及终审法院上的公开聆讯,都要由大律师处理。香港有逾8600名律师;而大律师则有1300名,执业10年以上并获得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认可的“资深大律师”(Senior Counsel)只有100名。律师出庭无须带假发,大律师须在庭上戴假发。

一些人误以为法官在庭上所带的假发,是「 气质长款 」。其实高等法院(包括原讼法庭及上诉法庭)的法官和所有资深大律师一样,只会在官方的仪式上,如每年一月的法律年度开幕仪式上,穿他们的红袍、长及至肩的假发、丝袜及漆皮鞋。法官的假发和长袍都比大律师的短一点,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的法官,在审理刑事案件时,会身穿红袍、头带法官的短假发,而他们在处理民事案件时,会穿着黑袍和带假发,上诉法庭的法官在庭上所穿的都是黑袍。

统治者一向都很着重保存法律的尊严,而法官及律师在法庭上的衣着,恰好是法律的尊严的象征。特别是欧洲国家(如法国、西班牙、德国、英国等),都继续保留远古法官及律师的传统衣着。白色的假发、黑色的法袍、木质的法槌、背后刻着“为了正义,哪怕天崩地裂”的正义女神。中国的法官如今也穿上了这套哈利波特式的法袍,告别2000年以前的大檐帽、肩章为元素为主体的军警式制服。至于大夏天法官黑色法袍里面穿的是什么,没人关心。今天在港法官和大律师着装沿袭旧制,某种程度上是强调我们在一国两制中,尊重其在法律上与内地的不同之处。

只不过在现行普通法的国家中,如新西兰、澳洲、马来西亚等地方,他们的律师在庭上穿黑袍带假发,但亦有如加拿大、新加坡等地已放弃带假发的惯例。法官的威严并不在于他们的外观,能否做到为社会彰显公义,大公无私地作出令市民心服口服的裁决,才是令人敬佩的核心。假发始终都是假的,“仪式感”并不是我们的传统。

相对而言,中国律师的着装更随意些,西装,中山装,休闲装,随意不一。近些年,北京律协就推出了个规定让律师开庭时也统一着装,效果大概如图。如果能在全国推广规范,说不定也能拿到特区试点。

正如港媒点评的:香港已经回归,香港司法领域和香港的法治早已暴露了许多非改不可的问题,司法改革的呼声非常强烈。大家也知道司法改革十分复杂,难度很大,应“先易后难”;拿掉假发,应是“最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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