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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政策变迁梳理

漪涟枫晚 2023-03-15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珮珊债券研究 Author 海通固收



城投债和金融债券政策汇总-0118


投资要点:

企业债政策变迁梳理

202337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肖捷就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向大会作说明,提出将“理顺债券管理体制,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

相对于公司债,目前企业债发行门槛更高,且大多对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项目。

从监管方式来看,目前企业债的发行需要经过发改委审核,发行前较公司债多一层审核程序,企业债券的发行采用注册发行的方式,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相关机构负责企业债券的受理、审核。

发行条件上,企业债在发行主体经济效益、偿债能力等方面均有明确要求,受限多于公司债,且企业债券的发行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其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建设。此外,企业债和公司债在发行期限、发行利率等方面均有一定区别。

此次调整后企业债发行审核划归证监会负责,是理顺债券管理体制的重要一步。

我们认为,后续企业债的发行审批标准或将逐步向公募公司债靠拢,但仍需要一定政策调整过渡期,建议持续关注后续企业债券审核政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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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债政策变迁梳理

202337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肖捷受国务院委托,根据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就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向大会作说明,会议上提出将“理顺债券管理体制,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

此次改革意见发布以前,国务院及发改委曾先后四次发文调整企业债发行规定。2013年发改委发文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分三类管理企业债发行工作。2013年发改委公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的通知》,指出为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更好地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在我国经济“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中的导向作用,对企业债券发行申请,按照“加快和简化审核类”、“从严审核类”以及“适当控制规模和节奏类”三种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对于“项目属于当前国家重点支持范围的发债申请”等情况加快审核、简化程序;并对于“募集资金用于产能过剩、高污染、高耗能等国家产业政策限制领域”等企业债从严控制。
2015年发文简化企业债审批流程。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简化企业债券申报程序加强风险防范和改革监管方式的意见(发改办财金〔2015〕3127号)发布,此次意见简化了企业债的申报程序,并精简申报材料,提高审核效率;发行主体上,实施分类管理,鼓励部分信用优良企业发债融资,信用优良企业发债豁免委内复审环节;此外,债项级别为AA及以上的发债主体(含县域企业),不受发债企业数量指标的限制。
2020年2月发改委企业债注册制改革,减少对债券融资行为的干预。2020年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提出要落实好公司债券公开发行注册制要求。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应当依法经证监会或者国家发展改革委注册。此次改革以前,根据发改委企业债发行审核手册,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而新证券法删除筹集资金投向和债券利率的相关规定,减少了对资金流向的干预;另外,文中指出要落实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监管职责,取消企业债券申报中的省级转报环节,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对募投项目出具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法规制度和产业政策的专项意见,并承担相应责任。
2023年发文明确企业外债管理范围和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2023年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2044号文同时废止。《办法》将外债的债务工具内涵进行细化,将债务工具具体界定为“包括但不限于高级债、永续债、资本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融资租赁及商业贷款等”,在沿袭2044号文规定将“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直接借用外债纳入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外债融资实践和宏观管理需要,明确将境内企业间接到境外借用外债纳也入管理范围。另外,《办法》进一步明确审核登记的申请时间、主体、途径、材料等要求,以及《审核登记证明》变更的适用情形和办理流程。

目前企业债发行条件更为严苛,监管力度强于公司债
从监管方式来看,目前企业债的发行需要经过发改委审核,发行前较公司债多一层审核程序,企业债券的发行采用注册发行的方式,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相关机构负责企业债券的受理、审核。公司债券中公开发行的,由中国证监会审核并同意发行;非公开发行的,由发行人向证券业协会进行备案。
发行条件上,企业债在发行主体经济效益、偿债能力等方面均有明确要求,受限多于公司债,且企业债券的发行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其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建设,公司债券则无此方面的要求。此外,企业债和公司债在发行期限、发行利率等方面均有一定区别。
总体而言,企业债相比公司债,其发行门槛更高,且大多对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项目。


此次调整后企业债发行审核划归证监会负责,是理顺债券管理体制的重要一步,标志着国内信用债市场统一管理走出了坚定的一步。
我们认为,后续企业债的发行审批标准或将逐步向公募公司债靠拢,但仍需要一定政策调整过渡期,建议持续关注后续企业债券审核政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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