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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25周 财富管理领域新动态与专业资讯分享

薛京 薛京律师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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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薛京律师继续推出“财富管理领域新动态与专业资讯分享”专题文章,本期涉及的关键词为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放弃继承权问题、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的补充赔偿责任、家族企业治理与传承、慈善信托等,具体如下:


一、财富管理领域新动态


(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发布《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


2021年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发布了由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归纳总结的《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对民营企业在组织形式、法人治理、合同管理、融资担保、国际贸易等方面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点进行了梳理,如发起人要督促共同出资人全面履行出资义务、避免关联企业违规违法拆借等,对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有重要提示作用。


(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最高院发布了第三批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本批典型案例共7件。其中罗某明等5人与某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赔偿案中,某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案涉仓库实施强制拆除,导致企业家经营权和财产权受损,最高院准确认定企业直接损失范围,客观计算实际财产损失金额,给予公平和充分赔偿,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该批裁判结果均表现出司法机关以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态度,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



)最高院法官:《关于放弃继承权问题的法律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郑学林、刘敏、王丹发表了《关于放弃继承权问题的法律理解与适用》,重点阐释了放弃继承权的具体形式、对象和其他限制。其中包括《民法典》新增的放弃的意思表示必须以书面方式作出,放弃继承的可以向遗产管理人提出,但仍保留了“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的规定等,对家族继承中的一些重点问题进行了明确与指导。


二、财富管理领域专业文章推荐


(一)最高院案例:夫妻一方个人承诺以家庭财产为第三人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其配偶是否有权起诉主张该合同无效?


夫妻一方作为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上签名,其个人在提供担保时无需征得财产共有人的同意,即使配偶在该合同中未签名亦并不影响其个人保证责任的成立与生效,该保证人以个人财产提供担保的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但其在未征得作为财产共有人的配偶之同意情形下,承诺以家庭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系无权处分,配偶对此不予追认,该承诺无效,并对配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最高院案例:股东无合法依据收取公司转款,应在其所收款项及利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017年,碧桂园公司与凯利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前者以7亿元受让后者烂尾酒店,前者诚意金3.2亿元以委托贷款方式支付后者。碧桂园公司据此向凯利公司转账3.2亿元,次日凯利公司向股东张某转账2900万余元。2018年,因凯利公司未依约办理酒店产权手续,碧桂园公司依约诉请解约并返还诚意金,同时主张张某应当对凯利公司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最高院认为,股东在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或者借贷关系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接收公司向其转款,该行为在客观上转移并减少了公司资产,降低了公司的偿债能力,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接受转款及其利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三)遗赠案例:房屋所有权系继受取得,不能排斥原居住权


爷爷去世后,遗赠给孙子一套产权房屋,后来孙子又将该房屋卖给了其同学。爷爷的遗孀(后妻)别无房产,就一直居住在这套房子里,后来被所有权人告上法庭,要求腾房。


法院认为,在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又无其他居住条件的情况下,因婚姻关系产生的居住权益并不因夫妻一方去世而消灭。另外,从通常意义上的善良风俗来考量,对于履行相互扶养义务的家庭成员,其居住权并不需要所有权人的明确赋予,而是弱者基于其身份获取的生活上的基本保障。


对于再婚老人而言,如果想把房产留给子女,但又担心另一半在自己去世后居无定所,这时就可以在遗嘱中明确另一半的居住权。当然,这对购房人而言,今后买二手房不仅要调查所购房屋有没有被抵押或查封,还要查询有没有设立居住权。因为一旦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即便买了也可能赶不走居住权人。



(四)传承百年的家族企业该如何治理?


很多家族企业并不能解决家族成员间的矛盾与冲突。随着企业所有者逐步远离企业的日常经营事务,或业务的扩大以至于超出了家族的专业知识范围,为帮助家族企业能够进一步实现富过三代,百年传承的目标,必须根据规章制度聘请专业的管理团队和顾问委员会。



家庭治理是一个基于共同价值观、共同使命或目的以及对家族未来的集体愿景的家庭成员进行共同决策的框架。它可以帮助家族成员管理他们的财富、定义他们在企业中各自的角色、为个人设定界限,帮助家族成员能够管理相互竞争和相互关联的利益。成功的家族治理解决了家族内部矛盾,防止出现家族团结崩溃、家族财富被破坏、以及家族企业解散或出售的现象。


对此,应尽早进行家族治理体系的优化,并借鉴成功的家族治理案例,设立家族共同目标,塑造家族价值观和家族共同愿景,创建联合决策框架,促使家族成员专注于家族企业政策执行,平稳、有效地将家族企业的控制权传递给下一代的利益相关者。


(五)慈善信托以多元的视角介入到公益事业中


近年来,我国慈善信托快速发展,慈善信托凭借专业优势、资源优势介入到慈善事业中。《慈善法》实施后,经过四年多的发展,我国慈善信托呈现出以下特点:慈善信托涉及领域进一步丰富、慈善信托的项目设计更加具有创新性、受托人打造慈善信托品牌的主动性更高。


相较于其他实现慈善目的手段,慈善信托的设计较为灵活,能够更好地满足委托人的慈善需求,这意味着公益慈善领域中将有更多元的视角,同时更多的议题和需求会被关注。而通过慈善信托的方式实现上述目标需要科技赋能、模式创新、架构优化,只有这样才能够满足委托人日益多样化的慈善需求。



信托公司在运营慈善信托时,可从三个方面来改进慈善信托运营投资。其一,充分利用信托公司擅长固收类产品的传统优势,在固收类产品优中选优,使之成为慈善资金保值增值的收益基础。其二,顺应信托行业产品多样化的转型趋势,积极进行多元化投资,通过资产配置理念来分散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和风险的平衡。其三,慈善组织战略发展规划及慈善项目设计也与保值增值投资活动密切相关;借鉴慈善组织的经验,信托公司可以在慈善项目运作方面加强规划和规范管理,并进行系统安排,提升慈善项目运作效率,降低成本。


发展与多元化催生着财富管理专业领域更新迭代,持续学习则是我们作为专业人士应有的职业素养。以上为本周的行业动态与资讯分享。一点新知,分享各位,期待下期的一期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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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企业控制权代际传承方式

2021年第24周 财富管理领域新动态与专业资讯分享

慈善信托:高净值人群家族慈善模式新选择


薛京律师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在公司法律业务、股权非诉与诉讼业务方面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曾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并购、重组、融资等专项或常年法律服务,代理多起公司纠纷案件。


财富管理领域资深律师,擅长家族信托、家族企业治理与股权传承等创新法律业务,为诸多高净值人士提供私人财富顾问服务,协助家族设计传承方案,代理多起涉及私人财富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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