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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回应“镉大米”:正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

中国无毒地 自然田NatureFields 2023-01-01

江西九江“镉大米”问题,早在2015年就曾被当地媒体曝光


11月6日晚上近21点,中国无毒地志愿者收到来自九江县现改名为九江市柴桑区环保局针对“镉大米”举报的非正式回应


相比通过电话以及邮箱的线下举报一周内未收到反馈,一封公开的举报信9个小时后就得到了回应,九江市相关部门算是积极作为了,非正式回应内容全文如下:



非正式回应文件无落款单位也没有公章,中国无毒地希望得到正式反馈,7日志愿者等待了一天,也没有收到来自九江市或者柴桑区政府部门的正式回应


首先需要说明的一点是,临近稻谷收割期,江西九江出现“镉大米”是公开的举报信,不是媒体报道,中国无毒地是关心粮食和蔬菜的环保志愿者团体,不是媒体。


还有一点不解,为什么在公众号公开举报后,才出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在一周之前的10月31日,环保志愿者已经通过各种途径进行了举报,但是至公开举报前没有收到任何“高度重视”的反馈。


对于这一回复,中国无毒地有以下两点疑问:


一、600元/亩补偿费


该非正式回复,在第二项内容污染成因中提到”1989年、2008年,经市、县人大及市国资委协调与周边农户达成协议,由该矿山对区域内受污染的土地按每年6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偿“。


中国无毒地志愿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一些村民对于赔偿标准不满意,从1989年到2008年时隔19年,再到现在,赔偿标准并没有随着经济发展而增加。希望九江市、柴桑区政府考虑村民的合理诉求,协调企业与村民间的利益,将该不满意弱化。


更重要的一点是,并不能因为九江矿冶有限公司给予了这些村民所谓的污染费,就可以肆意违法排污,因为肆意地违法排污不仅仅是污染近距离的农田以至于不能种植被废弃,还会产生更大范围的影响,甚至是千里之外的北京。


中国无毒地志愿者两次在邻近东湖桥处,9月底以及10月中旬用ph试纸检测九江矿冶公司排出的污水,皆为酸性,这些含镉酸性污水流进东湖。东湖既是候鸟栖息地,也是村民农田灌溉水源。


2017年9月下旬,环保志愿者检测发现九江矿冶有限公司排出的红色污水为酸性


使用含镉的酸性废水灌溉农田,稻谷会吸收更多的重金属镉。村民们此前并不知道东湖边上的稻谷也被污染了,他们长期食用这些稻谷,这些问题稻谷也在不知情中流向了市场,当然也包括北京的市场。


因此,对于九江矿冶有限公司污染的控制绝不是简单地给近距离污染区村民一些污染费封口,需要从源头控制企业达标排放才能减轻违法排污所带来的诸如“镉大米”问题。目前,九江矿冶公司今后能否做到达标排污尚未可知,但可以确定的是在“停产整改”完成前,不能再启动生产。


二、土壤污染治理怪象:向上级争取资金


该非正式回复,在第三项内容采取的措施中称,“区政府正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


或许这次公开举报造成的舆论影响能够帮助柴桑区争取到上级政府的资金支持,但是为什么在污染源确定的情况下,还要向上级争取治理资金。


土壤污染治理确实需要很大的花费,但是这个费用应该由污染者即九江矿冶有限公司承担,而不是使用公共的政府财政资金。对于企业来说,只需要支付600元/亩的“污染费”,污染成本未免也太低了。不能“镉大米”被公众吃了,钱让企业赚了,最后污染还要由政府资金来买单。



确实,采矿造成的农田土壤、东湖重金属污染不是短时间形成的,并非九江矿冶有限公司一家造成,但是九江矿冶有限公司肯定应当承担一部分修复和治理责任。采矿权可以由九江矿冶有限公司继承,600元/亩的“污染费”可以由九江矿冶有限公司继续支付,为什么污染治理就没有了九江矿冶有限公司的责任,而是要向上级争取治理资金?


十九大报告中也明确了我国要“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污染治理的主体应为企业。


注册资金1.25亿的九江矿冶有限公司,今后无论是面对环保组织为东湖提起生态公益诉讼还是村民提起环境侵权诉讼,想必都有能力赔偿和治理。


就在刚刚,中国无毒地志愿者从村民处得知,九江市、港口街镇干部称“志愿者是骗子”,“大米镉超标是造谣”


九江市政府部门针对环保志愿者与村民在“镉大米”问题上的截然不同说法,真的是让人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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