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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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资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6]122号)

▼关注建筑最新政策,获取各地最新建筑政策来源:住建部官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资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有关中央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5]14号)的有关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对以下规范性文件作出如下修改:一、将《关于颁发
202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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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

▼关注建筑最新政策,获取各地最新建筑政策来源:住建部官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做好改革后续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国发〔2021〕7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受理本文附件所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首次、延续、增项和重新核定的申请,重新核定事项含《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规定的核定事项。2021年7月1日前已受理的,按照原资质标准进行审批。二、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三、自2021年7月1日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企业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企业提交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后,备案部门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并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资质证书后,即可承接施工劳务作业。四、对于按照实行告知承诺方式改革的许可事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资质目录,制定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告知承诺内容、核查办法和办事指南。对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经核查发现承诺不实的,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五、对于按照优化审批服务方式改革的许可事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推动线上办理,实行全程电子化申报和审批。要精简企业申报材料,不得要求企业提供人员身份证明和社保证明、企业资质证书、注册执业人员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654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93号)明确的试点时间统一延长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附件: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xls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1年6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点击下方卡片关注公众号获取各省最新建筑政策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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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注建筑最新政策,获取各地最新建筑政策来源:住建部官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进一步明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简称建设工程企业)重组、合并、分立后涉及资质重新核定办理的有关要求,简化办理程序,方便服务企业,现将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后涉及资质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下列类型的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申请资质证书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审批手续,经审核注册资本金和注册人员等指标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直接进行证书变更。有关具体申报材料和程序按照《关于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函[2005]375号)等要求办理。1.企业吸收合并,即一个企业吸收另一个企业,被吸收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资质证书注销申请,企业申请被吸收企业资质的;2.企业新设合并,即有资质的几家企业,合并重组为一个新企业,原有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资质证书注销申请,新企业申请承继原有企业资质的;3.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被吸收企业或原企业短期内无法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的,在提出资质注销申请后,合并后企业可取得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可按规定换发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资质证书作废,企业相关资质按有关规定重新核定;4.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即由于经营结构调整,在企业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或各全资子公司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在资质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企业申请资质全部或部分转移的;5.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即经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准,几家国有企业之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企业申请资质转移且资质总量不增加的;6.企业外资退出,即外商投资企业(含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国投资者退出,经商务主管部门注销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后,工商营业执照已变更为内资,变更后新企业申请承继原企业资质的;7.企业跨省变更,即企业申请办理工商注册地跨省变更的,可简化审批手续,发放有效期1年的证书。企业应在有效期内将有关人员变更到位,并按规定申请重新核定。在重组、合并、分立等过程中,所涉企业如果注册在两个或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资质转出企业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资质转入企业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初审。二、上述情形以外的建设工程企业重组、合并、分立,企业申请办理资质的,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进行核定。企业重组、分立后,一家企业承继原企业某项资质的,其他企业同时申请该项资质时按首次申请办理。三、内资企业被外商投资企业(含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整体收购或收购部分股权的,按照《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外经贸部令第113号)、《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外经贸部令第114号)、《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商务部令第155号)及《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建市[2007]18号)等有关规定核定,变更后的新企业申请原企业原有资质可不提交代表工程业绩材料。四、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后的企业在申请资质时应提交原企业法律承续或分割情况的说明材料。五、企业重组、合并、分立等涉及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变更的,按照实收资本考核。六、重组、分立后的企业再申请资质的,应申报重组、分立后承接的工程项目作为代表工程业绩;合并后的新企业再申请资质的,原企业在合并前承接的工程项目可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改制、重组、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7]229号)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5月28日点击下方卡片关注公众号获取各省最新建筑政策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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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7月底前,房建市政工程的消防审验全部纳入工程审批系统!

▼关注建筑最新政策,获取各地最新建筑政策来源:住建部官网住建部发布《关于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2023年7月底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消防审验要全部纳入工程审批系统,实现统一入口、全流程网上办理。2023年12月底前,将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内的各类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全部纳入工程审批系统,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确保工程类型全覆盖、审批项目全覆盖,消防审验情况在工程审批系统实时可查,信息全面、准确、可靠。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紧组织实施,确保按时间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严禁线下增加申报要件、在申报前事先线下审查、线下预审线上补录、多次录入等“体外循环”、“隐性审批”行为。文件原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以下简称消防审验)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落实2023年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工作部署,确保到年底实现所有县城和县级以上城市的消防审验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目标任务。2023年7月底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消防审验要全部纳入工程审批系统,实现统一入口、全流程网上办理。2023年12月底前,将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内的各类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全部纳入工程审批系统,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确保工程类型全覆盖、审批项目全覆盖,消防审验情况在工程审批系统实时可查,信息全面、准确、可靠。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紧组织实施,确保按时间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二、实现一网通办。各地要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规程,统一确定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能源、铁路、水利等各类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的申请主体、申请表单、办理要件、内容要求、办理时限等事项信息的数据格式标准。在工程审批系统中增加消防审验功能的,应拓展完善线上审批内容,满足各类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需要。已有独立开发建设消防审验系统的,应结合工程审批系统管理办法和标准,制定消防审验纳入工程审批系统的数据共享交换方案,保障消防审验全过程信息实时传递。消防审验工作相关的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现场评定和备案抽查现场检查等信息应一并纳入工程审批系统。三、提高办理效率。各地要公开消防审验服务事项、线上办事指南,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做好宣传推广,提高社会公众对消防审验线上办理的知晓率和应用率。要按照规定比例在相关信息系统上随机确定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对象,并第一时间告知抽查对象。逐步推广使用消防审验电子证照,支持在线查验、打印。具备条件的地区,加快建设消防审验移动端,实现消防审验人员身份认证、实时查询、信息关联等功能,探索消防审验移动端申报和智能预填表单功能。严禁线下增加申报要件、在申报前事先线下审查、线下预审线上补录、多次录入等“体外循环”、“隐性审批”行为。四、强化动态监测。各地在建设消防审验系统时应同步开发数据分析模块,动态反映消防审验业务受理、办理进度、办理结果等数据变化,具备时限监测、过程监测、超时预警、档案管理和数据对比分析等功能。国家级和省级工程审批系统可以根据权限,实时调阅地方消防审验申报材料、技术审查意见、审批结果等数据信息。具备条件的地区,要指导市级、县级主管部门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消防验收备案项目的动态监测。五、做好数据共享。各地已在线收取消防审验申请材料或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能够获取规范化电子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材料。要落实消防审验纳入工程审批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有关要求,将消防审验信息逐级共享至国家工程审批系统。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数据接口对接工作,积极推动与相关部门共享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资料,保障消防审验信息流转简洁便利、公开透明和实时响应。六、加强安全维护。各地要提高消防审验网上办理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架构设置、权限设置、流程设置、办事日志、应急预警和数据运维管理应充分考虑各类安全风险,适度提高容错能力。强化网络安全保障,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漏洞扫描、漏洞修复和人工渗透测试。各地要高度重视消防审验纳入工程审批系统工作,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人员、场地和信息化基础设施保障,加强督促指导,做好消防审验信息化应用培训。我部将加强对各地消防审验纳入工程审批系统的调研督导,适时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3年5月18日(此件主动公开)度川培训通知建筑企业资质标准政策暨企业资质增项、升级、升特、分立申报实操培训班07.13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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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6-2022

50141-2008第1.0.3、3.1.10、3.1.16、3.2.8、6.1.4、7.3.12(4)、8.1.6条(款)。五、《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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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1-2021

165-2010第5.1.3条标准全文下载:工程结构通用规范.pdf也可点击文章底部“阅读原文”可至官网下载附件点击下方卡片关注公众号可获取更多各省市建筑政策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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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

▼关注建筑最新政策,获取各地最新建筑政策来源:住建部官网现批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02-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附件:1.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2.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4月9日附件2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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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0-2021

▼关注建筑最新政策,获取各地最新建筑政策来源:住建部官网现批准《供热工程项目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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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

▼关注建筑最新政策,获取各地最新建筑政策来源:住建部官网现批准《燃气工程项目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09-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国家标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附件:1.燃气工程项目规范2.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4月9日附件2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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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2021

▼关注建筑最新政策,获取各地最新建筑政策来源:住建部官网现批准《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03-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附件:1.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2.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4月9日附件2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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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结构通用规范》GB55004-2021

▼关注建筑最新政策,获取各地最新建筑政策来源:住建部官网现批准《组合结构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04-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附件:1.组合结构通用规范2.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4月9日附件2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施工规范》GB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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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结构通用规范》GB55005-2021

▼关注建筑最新政策,获取各地最新建筑政策来源:住建部官网现批准《木结构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05-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附件:1.木结构通用规范2.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4月12日附件2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木结构设计标准》GB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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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6-2021

50018-2002第3.0.6、4.1.3、4.1.7、4.2.1、4.2.3、4.2.4、4.2.5、4.2.7、9.2.2、10.2.3条3.《高耸结构设计标准》GB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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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结构通用规范》GB55007-2021

▼关注建筑最新政策,获取各地最新建筑政策来源:住建部官网现批准《砌体结构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07-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附件:1.砌体结构通用规范2.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4月9日附件2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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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8-2021

50077-2017第3.1.7、5.1.1、5.4.3、6.1.1(1、3、4)、6.1.3、6.1.12、6.8.5、6.8.7条(款)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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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 55017-2021

83-2011第5.0.5条标准全文下载:工程勘察通用规范.pdf也可点击文章底部“阅读原文”可至官网下载附件点击下方卡片关注公众号可获取更多各省市建筑政策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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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1-2021

89-2012第4.3.2、5.2.4、5.3.3、6.1.2、6.2.3、6.2.11、7.1.1、7.1.2、7.2.2、7.3.2、7.3.3、8.4.7条14.《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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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2-2021

50869-2013第3.0.3、4.0.2、8.1.1、10.1.1、11.1.1、11.6.1、11.6.3、11.6.4、15.0.5条8.《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GB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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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3-2021

109-2006第2.1.3、2.1.6、2.1.12、2.3.1、2.3.3、2.3.4、4.1.6、4.1.8、4.1.9、4.1.13条5.《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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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4-2021

267-2017第6.0.3、6.0.5、9.1.8、9.3.2条标准全文下载: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pdf也可点击文章底部“阅读原文”可至官网下载附件点击下方卡片关注公众号可获取更多各省市建筑政策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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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

50364-2018第3.0.4、3.0.5、3.0.7、3.0.8、4.2.3、4.2.7、5.3.2、5.4.12、5.7.2条5.《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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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

50368-2005第3.1.8、7.1.1、7.1.4、7.1.6、7.2.3、7.3.1、7.3.2、7.4.1、10.1.3条7.《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JGJ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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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通用规范》GB 55018-2021

8-2016第3.1.1、3.1.6条标准全文下载:工程测量通用规范.pdf也可点击文章底部“阅读原文”可至官网下载附件点击下方卡片关注公众号可获取更多各省市建筑政策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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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旅馆建筑项目规范》GB 55025-2022

▼关注建筑最新政策,获取各地最新建筑政策来源:住建部官网现批准《宿舍、旅馆建筑项目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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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

50096-2011第6.6.2、6.6.4条标准全文下载: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pdf也可点击文章底部“阅读原文”可至官网下载附件点击下方卡片关注公众号可获取更多各省市建筑政策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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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 55020-2021

50336-2018第1.0.5、1.0.8、3.1.6、5.4.1、5.4.7、6.2.17、8.1.1、8.1.2、8.1.5、8.1.7条4.《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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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 55021-2021

50728-2011第3.0.1、3.0.5、4.2.2、4.4.2、4.5.2、8.2.1、8.2.4、8.3.4、8.4.2、12.1.2、12.1.3条10.《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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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 55022-2021

376-2015第7.1.2、7.1.5、7.1.6条标准全文下载: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pdf也可点击文章底部“阅读原文”可至官网下载附件点击下方卡片关注公众号可获取更多各省市建筑政策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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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51210-2016第8.3.9、9.0.5、9.0.8、11.2.1、11.2.2条。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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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 55024-2022

50617-2010第3.0.6、4.1.12、4.1.15、4.3.3(1、2)、5.1.2(1、2、3)、7.2.1条(款)。八、《古建筑防雷工程技术规范》GB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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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7-2022

50513-2009(2016版)第4.2.3、4.3.4、5.2.2(4、5)、5.3.2、5.3.4、5.5.1、6.3.1、6.3.2、6.3.4条(款)。六、《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GB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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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

51309-2018第3.2.4、3.3.1、3.3.2、4.1.4、4.5.11(6)、6.0.1、6.0.5条(款)。十九、《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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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设施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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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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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GB 55029-2022

50394-2007第3.0.3、5.2.2、5.2.3、5.2.4、9.0.1(3)条(款)。三、《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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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

▼关注建筑最新政策,获取各地最新建筑政策来源:住建部官网现批准《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30-2022,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同时废止下列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一、《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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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

103-2008第3.1.2、6.2.8、6.2.19、6.2.23、7.1.2条。九、《公共建筑吊顶工程技术规程》JGJ
2023年6月5日
其他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 55032-202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2年7月15日标准全文下载: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pdf全文在线阅读↓也可点击文章底部“阅读原文”可至官网下载附件点击下方卡片关注公众号获取各省最新建筑政策
2023年6月5日
其他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 55033-2022

50722-2011第3.1.5、6.2.4、6.4.6(3)、8.1.3、8.2.3、10.1.4、18.2.4条(款)。八、《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抗震设计规范》GB
2023年6月5日
其他

《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规范》GB 55035-2023

▼关注建筑最新政策,获取各地最新建筑政策来源:住建部官网现批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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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建筑最新政策,获取各地最新建筑政策来源: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点击下方卡片关注公众号获取各省最新建筑政策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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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建筑最新政策,获取各地最新建筑政策来源: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22日,是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之一,2016年初被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确定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2022年12月正式由试点转入持续深化改革阶段。截至2022年底,公司资产总额近8800亿元;2022年净利润近240亿元。2019、2020、2021三年连续获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A级,获得2019-2021年任期考核A级。试点以来,中国国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国务院国资委工作要求,聚焦试点目标和功能定位,构建完善“资本+人才+技术”轻资产运营模式,不断丰富运营业务布局与功能。基金投资板块以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为核心,设立运营包括国新国同基金、央企运营基金、国新建源基金、双百基金、国改科技基金、综合改革试验基金群、科创基金、国新中鑫基金等在内的国新基金系,着力支持中央企业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和优化布局,培育孵化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金融服务板块目前已拥有商业保理、融资租赁、财务公司、保险经纪、金服公司、大公国际等金融、类金融机构,通过向中央企业提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助力中央企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增强资本流动性和提高回报;资产管理板块聚焦盘活存量国有资产,深入探索不良资产接收处置与运营管理,支持中央企业加快“两非两资”剥离处置工作、聚焦主责主业;股权运作板块服务央企上市公司价值管理,通过稳妥开展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专业化运作,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保值增值;境外投资板块围绕服务“一带一路”共建,大力推动中国企业境外优质项目落地,支持企业“走出去”;直接投资板块以服务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为导向,积极参与推动有关中央企业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和股权多元化改革等;证券业务板块拥有证券、公募基金和期货等重要业务资质,利用遍布全国的机构网络,助力中央企业更好对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产业发展。同时,探索打造咨询、大数据、文化教育等新的业务板块。搭建央企专职外部董事服务保障平台,目前服务专职外部董事40余名、分别在90余户中央企业任职。此外,成功推动划入的中国华星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华星集团公司)、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印刷集团公司)两户原中央企业结构调整,实现转型发展。面向未来,中国国新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初心使命,践行国家战略,聚焦公司“十四五”时期“1345”战略目标,持续深化运营公司改革,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努力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助力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点击下方卡片关注公众号获取各省最新建筑政策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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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建筑最新政策,获取各地最新建筑政策来源: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根据党中央跨军地改革战略部署,于2018年9月由武警水电部队整体转隶组建的一家中央企业,主要担负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和重大自然灾害工程救援任务。集团公司是国家防总成员单位,是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工程应急救援中心,也是中央企业应急救援体系综合平台所在单位,设有国务院国资委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是唯一一家以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工程建设为主责主业的中央企业。集团总部位于北京市西三环中路88号,分子公司、分支机构遍及20多个省市自治区,在上海、广州、昆明、乌鲁木齐等地设有区域总部,在全国设有12个国家级自然灾害工程救援基地。公司现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4个特级资质,水利、港航等32个一级资质,建筑、公路等8个甲级设计资质。具备水下构筑物建设、隧洞桥梁、机场码头等特殊领域的施工能力,是一支技术精湛、装备精良、作风过硬的能源基础项目建设生力军,也是自然灾害工程应急抢险领域的国家级专业力量。自1952年根据毛主席“一定要把淮河修好”的伟大号令,华东军区步兵第90师改编为水利工程第1师投入治淮战斗以来,这支光荣队伍历经解放军水利工程部队、基建工程兵水电部队、武警水电部队等多次调整改革。七十年安澜兴邦、爱党为民,投身建设、服务国防,在共和国建设历史和人民军队发展历程中书写了壮丽篇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曾亲临视察或接见官兵代表。中国安能历史上先后参与了520多项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建成了新中国第一座水电站——安徽佛子岭水电站,世界海拔最高的水电站——西藏羊湖抽水蓄能电站,曾是全军唯一一支参加三峡工程、南水北调、西电东送、西气东输、青藏铁路等全部五大跨世纪工程建设的队伍,曾多次荣获“国优金奖”“鲁班奖”“大禹奖”“詹天佑奖”“国际里程碑工程奖”,创造了多项军队之最、全国之最、世界之最,素有“水电铁军”“金奖之师”的美誉。同时,中国安能始终牢记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把抢险救援作为神圣使命扛在肩上,先后出色完成了唐山大地震抗震救灾、98长江抗洪、汶川抗震救灾、南方抗冰保电、金沙江堰塞湖除险、河南抗洪抢险等400多次重大抢险救援任务,是我国重大自然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抗洪抢险中专业水准很高、实战能力很强、最能打硬仗恶仗的一支不可替代的力量。转隶改革后,中国安能集团聚焦“一基两翼”战略方向(即以“建设非现役专业队伍”为基本方向和基本要求,就是要继续聚焦工程建设和应急救援)、“四个建成”战略定位(即把中国安能打造成自然灾害工程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以水利电力为主的工程建设的重要力量、中央企业应急救援的综合平台、应急救援产业的领军企业),致力成为在应急救援和工程建设两个主战场具有独特地位作用的现代化企业。2021年12月,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批示指示精神,国资委决定以中国安能为综合平台全面加强中央企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将中国安能打造成为中央企业专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依托中国安能建立国资委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支持中国安能大力发展应急产业。集团公司将传承人民军队血脉基因,发扬“水电铁军”精神,在经济建设和应急抢险两个主战场,彰显共和国脊梁风范,体现国家队使命担当,书写无愧于时代和历史的崭新篇章!点击下方卡片关注公众号获取各省最新建筑政策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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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建筑最新政策,获取各地最新建筑政策来源: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点击下方卡片关注公众号获取各省最新建筑政策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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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建筑最新政策,获取各地最新建筑政策来源: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气装备)是由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等重组整合而成,为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国电气装备拥有中国西电(601179.SH)、许继电气(000400.SZ)、平高电气(600312.SH)、宝光股份(600379.SH)等4家上市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实验室10个、国家级质量检测中心6个、3个院士工作站和4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承担着国内输配电行业标准归口管理工作,以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等多个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国内归口工作。累计获得有效专利数量为8444个;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数量共1243项;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荣誉、获奖数量955项;逾1300项重点新产品、新技术综合性能达到国际领先。中国电气装备聚焦源网荷储一体化,应用“大云物移智链”等先进技术,积极开展高端技术研究,重点突破超、特高压等关键技术壁垒,实现国内首台套设备的研制和应用。先后为国内特高压建设、“三峡工程”“白鹤滩工程”等国家级重点工程提供成套装备和服务,有力支撑了关键装备的国产化,打破了多项国外技术垄断,创造了多项世界第一。产业基地遍及全球,产品、技术、标准和服务已出口到上百个国家和地区,形成了着眼全球市场的输配电产业布局。中国电气装备围绕“智慧电气、系统服务、高效能源”为总体布局,践行“赋能智慧电气、创引绿色能源”企业使命,加快集团中央研究院建设,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和现代产业链链长,着眼电气装备高端制造和综合解决方案,立足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等电力领域,综合能源服务、储能、轨道交通、工业自动化等其他领域,以及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到2025年,初步建成核心技术一流、经营实力一流、产品服务一流、公司治理一流、人才团队一流、品牌价值一流的智慧电气装备集团。到2035年,全面建成世界一流智慧电气装备集团,完成全球产业布局,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优势全面形成,支撑我国能源电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成为“电气技术引领者、能源革命推动者、绿色发展践行者”。中国电气装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集团战略实施全过程各领域。服务国家战略,着眼国家能源转型与能源安全,不断增强全方位配套及系统服务能力,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品牌和“拳头”产品,全面提升我国电气装备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点击下方卡片关注公众号获取各省最新建筑政策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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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光(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建筑最新政策,获取各地最新建筑政策来源:南光(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光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点击下方卡片关注公众号获取各省最新建筑政策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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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建筑最新政策,获取各地最新建筑政策来源: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侨城集团”),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总部设在深圳,已形成以文化、旅游、房地产、电子科技为主业的发展格局,是首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全国文化企业30强、中国旅游集团20强、中国房企品牌20强,业务遍及全国百余座城市以及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2021年,华侨城集团实现“十四五”稳健开局,营业收入达1668亿元,同比增长13.41%;截至2021年末,集团资产总额近7000亿元。目前,在境内外拥有华侨城A、深康佳、云南旅游、华侨城(亚洲)4家上市公司。华侨城集团创立于1985年。早期,集团在实践中摸索出“旅游+地产”创业模式,用旅游扩大社会影响,用地产收益反哺旅游,实现良性互动。“十三五”时期,集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旗下文化演艺、主题公园、住宅社区、电子科技、都市文旅综合体、美丽乡村、文化产业园区、酒店等多业态齐头并进,产业规模和品质不断提升。展望“十四五”,集团将保持战略定力,服务和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推动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朝着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一流企业集团迈进。坚定文化自信,打造文化名片。华侨城集团深耕文化产业30多年,覆盖文化演艺创作、剧院建设管理、公益文化艺术、文化产业园区等多个领域,建设了首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拥有文化艺术场馆约20座,累计推出原创演艺作品约80台(场),接待观众近1亿人次。其中,《东方霓裳》《吴哥的微笑》《梦幻腾冲》分别获得中国舞蹈最高奖项“荷花奖”“全国文化出口重点项目”“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等荣誉。创新文旅融合,赋能美好生活。华侨城集团是国内最早创建大型主题公园的企业,早在上世纪80年代便打造了中国第一座文化主题公园——深圳锦绣中华,此后不断顺应消费需求和市场趋势,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培育了欢乐谷、世界之窗、东部华侨城、欢乐田园、甘坑古镇等一批行业领先品牌和项目,打造了多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目前位列全球主题公园集团三强、亚洲第一,运营和管理景区、开放式旅游区超100家。助力城市发展,打造理想人居。华侨城集团作为中国最早一批房地产开发企业之一,涉及建筑类别齐全、产品业态丰富,以多项创想之举屡创行业之先,在行业内率先引入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等标准体系,让一座座绿色、生态之城拔地而起……截至目前,华侨城已累计投资建设200多个精品项目,匠心打造了纯水岸、天鹅堡、欢乐海岸、欢乐港湾、深圳国际会展中心、深圳华侨城大厦、武汉华侨城东湖大型综合项目等一批品质住宅、城市名片和专属地标,“优质生活创想家”品牌形象深入人心,“规划先行”“生态环保大于天”“在花园中建城市”等开发理念和人居理念获得广泛认同。科技强国,产业报国。华侨城集团立足国家战略需要和产业实际需求,推动旗下“康佳电子”向“康佳科技”转型升级。康佳集团成立于1980年,前身是“广东光明华侨电子工业公司”,是中国改革开放后诞生的第一家中外合资电子企业,也是广东省首家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工业企业。目前,康佳聚焦“新消费电子、半导体和新能源科技”三大主导产业以及“园区、投资”两大支撑产业,大力引建博士后与院士科研工作站,拥有多家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重点布局以MicroLED芯片为核心的一体化产业链,实现了在微米级别显示和巨量转移技术上的行业领先。点击下方卡片关注公众号获取各省最新建筑政策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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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建筑最新政策,获取各地最新建筑政策来源: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华录”)成立于2000年6月,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专业从事数字音视频、电子信息与文化创意产业开发、生产、营销、服务及系统集成的大型企业集团,前身是1992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国华录电子有限公司,注册地大连,注册资本18.36亿元。公司产业与创新布局主要分布在大连、北京、上海、天津、成都、广州、深圳等地,建有国家级技术研发中心2个、院士工作站3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和国际国内营销网络。中国华录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科技与文化产业集团,是中宣部、科技部认定的“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曾多次获得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改革开放40年中国电子行业突出贡献品牌、全国文化企业三十强、国企文化产业领导品牌等荣誉称号,拥有民族文化品牌“中国唱片(CRC)”。中国华录作为数字技术产品解决方案提供商、数字应用服务生态的建设者、数字文化的开发者与传播者,多年来业务发展已遍布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服务于300多个城市,并在“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下拓展至亚、非、欧三大洲。中国华录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数字经济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以新生产要素“数据资源”为抓手,以基于蓝光的大容量绿色光存储等数字核心技术为基础,提出“1+3+N”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强化科技创新,研究开发自主可控光存储技术,构筑数据感知、融合存储与开发利用等软硬件核心关键能力;布局终端与智能制造、信息产品与服务、文化内容与创意三大产业板块,提供核心产品与服务;面向场景培育创新应用,开发定制化应用与生态。中国华录将通过向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大数据治理开发与应用,包括交通、安防、健康、环保、文化等产业数字化领域的不断深入拓展,为政府与国内外客户在智慧产业、文创产业带来全面解决方案、软硬件产品、内容和运营服务。点击下方卡片关注公众号获取各省最新建筑政策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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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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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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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建筑最新政策,获取各地最新建筑政策来源: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黄金行业唯一一家中央企业,中国黄金协会会长单位,世界黄金协会中国首家董事会成员单位,组建于2003年,其前身为国家黄金管理局、中国黄金总公司。作为集地质勘探、矿山开采、选矿冶炼、产品精炼、加工销售、科研开发、工程设计与建设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黄金产业集团,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完整的上下游产业链,业务范围还涉及辐照加工、产业金融服务、文化传媒等多个领域。从成立至今,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一直为中国黄金行业的龙头企业,为中国黄金产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拥有4家上市公司,分别是黄金行业首家在境内A股上市企业——“中金黄金”,在加拿大多伦多和香港两地上市企业——“中国黄金国际”,国家发改委混改第二批试点、国企改革“双百行动”首单主板上市企业——“中国黄金”,辐照消毒灭菌行业第一家A股IPO企业——“中金辐照”。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在我国及“一带一路”重要成矿区带规划了25个黄金及有色生产基地,金、铜保有资源量及矿产品产量均居中国矿业行业前列,拥有48座矿山,6座冶炼厂,主要分布在国内26个省(区)及刚果(布)、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等海外地区;32家矿山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始终保持黄金行业第一;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40家,数量位居行业之首;拥有遍布全国大中城市3000余家“中国黄金”品牌营销网点;拥有我国黄金行业唯一的国家级黄金研究院、黄金设计院和两个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基地;制定了行业90%以上的技术标准;同时,还是首批“上海金”参考价成员单位,综合信用等级为国内最高的AAA级,国际评级BBB级,与国际一流黄金公司保持同等级别。新时代,新征程,新目标,新作为,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始终牢记打造企业发展新动能、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国家黄金控制力的使命任务,为建设世界一流黄金产业集团而努力奋斗!点击下方卡片关注公众号获取各省最新建筑政策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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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建筑最新政策,获取各地最新建筑政策来源: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是以原中国航空油料总公司为基础组建的国有大型航空运输服务保障企业,是集航空油品采购、运输、储存、检测、销售、加注为一体的航油供应商,国务院授权的投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试点企业,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中国航油控股、参股20多个海内外企业,构建了遍布全国的航油、成品油销售网络和完备的油品物流配送体系,在全球280多个机场为460多家航空客户提供航油加注服务,在23个省、市、自治区为民航及社会车辆提供汽柴油及石化产品的批发、零售、仓储及配送服务,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湾和西南地区建有大型成品油及石化产品的物流储运基地。2019年,中国航油以2018年营业收入423.709亿美元荣登《财富》世界500强第283位。中国航油2011年首次入榜,连续9年榜上有名,历年排名为431,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