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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高之国,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海洋法学会会长,国际海洋法法庭原法官。钱江涛,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声明本文原载于《中国海洋法学会2020年学术年会论文集》第621-631页,经作者授权,观点仅代表作者立场,限于篇幅省略注释。如有任何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摘要近来日本福岛核废水排海的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福岛周边的海域不仅是当地渔民赖以生存的渔场,也是太平洋乃至全球海洋的一部分。核废水排海洋会影响到海洋环境、海洋渔业、海洋生态和人类的发展与安全。因此福岛核废水排海不仅是日本的国内问题,也涉及到全球海洋环境与生态安全以及人类生产生活等诸多方面。该问题的产生、发展和解决显然也涉及国际法问题。本文尝试对日本福岛核废水排海所涉及的国际法原则及其解释和适用进行梳理和分析,旨在为有效防范与应对此类核废水排海的潜在地区和国际风险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关键词核废水排海,国际法原则,对策措施一、福岛核废水的产生与发展福岛第一核电站地处日本福岛工业区,占地3.5平方公里,于1971年首次投入使用。该核电站由6座沸水反应堆组成,是世界上最大的核电站之一。2011年3月11日,日本发生9级地震和海啸。福岛第一核电站因受地震与海啸影响,发生海水倒灌引起断电,导致4个核反应堆中的3个先后发生爆炸和熔毁,最终造成核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