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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控控判例汇编(第一集)】: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汇总(商标、不正当竞争、专利)

最高法院 IP控控 2024-01-02


 1、本号编辑的最高法院案例(商标篇):


1、最高法院|“科牧KOMOO”与“科勒”、“KOHLER”商标不近似

2、最高法院|企业一定要管理好自己的公章!

3、最高法院|集团公司没有明确规定,分(子)公司为彰显集团成员身份合理使用集团标志不侵权

4、最高法院|利用职务便利或业务优势恶意取得的注册商标不应得到法律保护

5、最高法院|“梦特娇”案:同一主体的不同注册商标的知名度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辐射

6、最高法院|抢先申请注册政府部门宣传项目适用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

7、最高法院|历史原因导致的长期停止使用的商业标识不能作为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或在先权利予以保护

8、最高法院|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例外

9、最高法院|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代理人或者代表人身份的推定

10、最高法院|商品通用名称的认定与正当使用

11、最高法院|“避风塘”是烹饪通用名词,但不影响“竹家莊避风塘”核准注册

12、最高法院|商标申请人从事的行业与再审申请人有密切关系,将其中英文字号完全相同的文字申请注册为商标,具有攀附恶意

13、最高法院|“蓋璞内衣”申请注册在服装、衬裤、短裤、运动裤、工装裤等商品,不属于第10条1款8项的”不良影响“

14、最高法院|有证据证明与案件具有利害关系的主体可以依据《商标法》对争议商标提出撤销申请

15、最高法院|“福联升”与“内联升”近似

16、最高法院|苏州稻香村的扇形“稻香村”商标不是“稻香村”文字、“DXC”字母及图形的延续

17、最高法院|中文商标与英文商标近似认定

18、最高法院|代表人或者代理人抢注被代表人或者被代理人商标的适用条件

19、最高法院|三维标志的显著性判断

20、最高法院|老瓶装新酒,到底侵不侵权?

21、最高法院|梦工厂的电影名称“功夫熊猫”不是商标性使用

22、最高法院|商标撤三,如无有效证据证明商标的使用,商标权人的主观意思可作参考

23、最高法院|违法侵权使用不产生在先商标权益

24、最高法院|将他人的注册商标作为楼盘名称使用构成混淆

25、最高法院|商标评审二审判决生效后引证商标被撤三,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26、最高法院|“车辆维修”与“汽车上光蜡、清洗液”属于类似商品或服务+商标共存+15条适用问题

27、最高法院|驰名商标实行按需认定

28、最高法院|商品或服务是否类似,以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一般认识综合判断

29、最高法院|“无印良品”——境内OEM加工不属于商标的使用

30、最高法院|PRETUL案——涉外委托加工中商标使用行为不会在我国领域内发挥商标的识别功能

31、最高法院|“非医用口香糖”与“牙膏”是类似商品

32、最高法院|餐厅的“厦港”不得侵犯卤鸭上的“厦港”商标权

33、最高法院|法院对于商标权利人的商标使用行为要求不能过于苛刻

34、最高法院|“岩韵”直接表示商品的品质,不能禁止他人合法使用

35、最高法院|商评委撤销福州维他龙公司恶意强注的“惠尔康”商标并无不当

36、最高法院|“金丝肉松”不是商品通用名

37、最高法院|不能主张故人姓名权,但故人姓名注册商标会产生不良影响




 2、本号编辑的最高法院案例(不正当竞争篇):

1最高法院|不正当竞争,使用了24年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域名统统停止使用!

2、最高法院|将村名用作企业名称,不能享有专有权

3、最高法院|商品的型号可以认定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

4、最高法院|合同附随义务不能构成商业秘密的保密措施

5、最高法院|企业合并,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权益可以承继

6、最高法院|劳动关系、同事关系不是商业秘密保护主体

7、最高法院|广东加多宝公司、广州王老吉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8、最高法院|长沙湘里人家及其董事长共同实施仿冒、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连带责任

9、最高法院|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内容和范围的明确与固定


 3、本号编辑的最高法院案例(专利篇):


1、最高法院|马库什权利要求的性质、修改方法及创造性判断

2、最高法院|《审查指南》关于化合物创造性的规定可以适用于新晶型化合物的创造性判断

3、最高法院|化学领域补交实验数据的审查标准

4、最高法院|化学领域产品发明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判断

5、最高法院|给药特征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制药方法发明是否具有限定作用(一)

6、最高法院|给药特征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制药方法发明是否具有限定作用(二)

7、最高法院|终于有人向“有限次实验”不具有创造性挑战,可惜没成功^_^

8、最高法院|发明专利的数值范围变化:质的变化要求具有新的性能,量的变化要求超出人们的预期,否则不具有创造性

9、最高法院|解释权利要求时应与说明书公开的范围相适应,发明人的发明动机不可忽略

10、最高法院|专利复审委、一审法院认定的技术领域不正确

11、最高法院|禁止反悔原则如何适用于无效宣告程序中修改后的权利要求

12、最高法院| 使用环境特征的解释(一)

13、最高法院| 使用环境特征的解释(二)

14、最高法院|鉴定报告在专利侵权案中的作用(一)

15、最高法院|鉴定报告在专利侵权案中的作用(二)

16、最高法院|鉴定报告在专利侵权案中的作用(三)

17、最高法院|专利申请文件修改超范围的判断

18、最高法院|开放式与封闭式权利要求适用于机械领域专利

19、最高法院|发明专利的数值范围变化:质的变化要求具有新的性能,量的变化要求超出人们的预期,否则不具有创造性

20、最高法院|技术方案商业上获得成功=有“创造性”?

21、最高法院|精工爱普生案:权利要求的解释方法在专利授权确权程序和民事侵权程序中的异同(一)

22、最高法院|精工爱普生案:权利要求的解释方法在专利授权确权程序和民事侵权程序中的异同(二)

23、高法院|生效裁判已确认事实,后裁判通常不应做出相反认定

24、最高法院|改变方法专利的步骤顺序是否构成等同侵权+抵触申请参照现有技术抗辩+捐献原则

25、最高法院|采用与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手段相反的技术方案是否构成等同侵权

26、最高法院|封闭式权利要求的侵权判定

27、最高法院|主题名称对专利权保护范围是否具有限定作用

28、最高法院|给予职务发明人以奖励系单位的法定义务

29、最高法院|等同原则的适用与认定

30、最高法院|变劣技术是否可授予专利权

31、最高法院|“独立权利要求缺少必要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的关系

32、最高法院|区别技术特征的认定应当以记载在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为基础

33、最高法院|专利复审员主动引入诉争无效宣告理由不合法

34、最高法院|复审程序中发明专利的“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复审委审查范围

35、最高法院|实施专利权人参与制定的地方技术标准专利需取得专利权人的许可

36、最高法院|通过测量说明书附图得到的尺寸参数不能限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37、最高法院|应用环境特征在方法专利侵权判断过程中的作用

38、最高法院|解决不同的技术问题、产生不同的技术效果,即便是相同技术领域文献也不会带来技术启示

39、最高法院|自行创设的技术术语解释规则

40、最高法院|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要求区别解释的条件

41、最高法院|“禁止反悔”原则在专利侵权诉讼中的运用

42、最高法院|权利要求书是否得到说明书支持的判断

43、最高法院|技术方案商业上获得成功=有“创造性”?

44、最高法院|专利侵权中先用权抗辩的审查与认定

45、最高法院|现有设计抗辩的审查与判断

46、最高法院|专利法意义上的销售行为的认定标准

47、最高法院|专利无效中的证据有效性认定

48、最高法院|实用新型主张本国优先权时审查标准及申请人的举证责任和说明义务

49、最高法院|组网方式下可重现涉案专利方法,但并不能推定中兴实际使用到了华为的专利方法

50最高法院|榆林知识产权局“审理者未裁决、裁决者未审理”严重违法

51、最高法院|不正当发送警告函,本田赔偿双环汽车1600万(上)

52、最高法院|不正当发送警告函,本田赔偿双环汽车1600万(下)

53、最高法院|外观设计功能性特征的认定及对外观设计近似性判断的影响

54、最高法院|申请日在先的商标不能判断是否与外观设计专利相冲突,但可以判断外观设计专利是否与商标权相冲突

55、最高法院|对于设计空间小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

56、最高法院|在外观设计专利基础上增加设计元素的侵权判定

57、最高法院|专利权人向他人提供专利图纸的行为是否构成默示许可  

58、最高法院|外观设计专利区别技术性设计特征和装饰性设计特征的意义

59、最高法院|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相同或相近种类产品的认定

60、最高法院|外观设计专利近似判断的判断主体、比对方法和比对对象

61、最高法院|外观设计专利近似判断的比对方法

62、最高法院|餐具贴纸是独立的产品形态,油墨印刷至餐具上相同或近似图案产品与之用途不同、种类不同,也不属于相近种类产品


编辑:方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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