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纳雍县公安局新房派出所辗转多地为群众追回四辆被盗摩托车。
近日,新房派出所先后接到四起群众报警:称停在家门口的摩托车被盗,请公安机关帮忙寻找。处警人员向报案人详细询问摩托车特征,了解现场情况后立即通过周边监控设备寻找并对周边村寨进行走访、收集线索。通过对现场监控视频分析,从漆黑的夜色中锁定了三名形迹可疑的男子,此团伙有极大作案嫌疑。由于无法看清嫌疑人的面貌,民辅警围绕现场侦查到的信息,通过走访周围村寨村民、调取卡口监控梳理嫌疑人的逃匿方向,历时两天一夜,最终确认嫌疑人的身份信息。
经连续两天的线索摸排发现,嫌疑团伙人员分布在我县鬃岭镇、六盘水市钟山区。所长罗迅带队,制定抓捕方案,历时一天一夜,从新房乡出发先后抵达鬃岭镇、六盘水市钟山区青林乡,辗转崎岖山路,艰辛的抓捕行动圆满完成。
根据嫌疑人供述,其所偷盗的车辆,除藏匿在新房乡辖区的两辆摩托车外,还有两辆摩托车被转运到六盘水市中山区青林乡、保华镇,新房派出所所长罗迅立即带领民辅警跋山涉水、辗转多地寻找被盗车辆,确定为辖区被盗车辆后,迅速联系报警人,逐一将摩托车归还失主。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毕节公安
审核:李 海 审发:江 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