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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勤建:《话本小说中的婚俗叙事研究》序(首发)

金学界 金学界 2022-11-26






《话本小说中的婚俗叙事研究》


梅东伟   著






东伟的博士论文《话本小说中的婚俗叙事研究》,即将付梓,请我作序,作为导师,我欣然诺之,重阅论文,感触良多。

东伟为人稳重谦虚,和睦可亲,在学业上刻苦钻研,注意创新,本书就是他辛勤耕耘的结晶。

本论文虽为专题研究,却没有局限于“专题”,而是将研析视野建构在深描、深化文艺民俗学学术理论基点上,谋篇布局,思维缜密。理论阐述,问题解析,多有新的发现和建树。

从文艺学角度,这篇论文探讨了民俗对小说文本的深层影响,是专题性的研究与探讨,颇具特色和学术价值。

该论文以话本小说中的婚俗书写为研究对象,其理论前提是作者对“文艺民俗学”性质的文艺学定位,我曾在《文艺民俗学导论》一书中明确提出的,文艺民俗学


“注重生活民俗摄入文艺作品后对文艺的影响,文艺中的民俗已和生活民俗不一样,它成了文艺作品中水乳交融的有机构成体。

文艺在发生学、创作论、批评史等各个环节里,都受到了民俗特有的灌溉,文艺民俗学主要应以民俗对文艺发展影响的规律为自己的研究对象。”


这是我1990年代提出“文艺民俗学”的初衷,也是一以贯之的观点。

实际上,学界的研究实践表明,人们对文学文本中民俗的视点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侧重从民俗阐释的角度,掘发文学文本尤其是文学名著(如《红楼梦》和《金瓶梅》)中各类民俗事项的民俗内涵,这类著作如邓云乡的《红楼梦风俗谭》和白维国的《金瓶梅风俗谭》。

二是侧重从文艺学角度,侧重阐发“民俗”对文学文本尤其小说文本的深层影响,如小说中的民俗书写与故事营构,小说的情节结构与民俗生活模式,小说中的人物塑造与民俗“角色”,以及同类民俗事象、角色、故事在小说史上不同文本中的历时性书写,其间所折射的时代思想、精神和小说观念的变迁,等等。

这方面的研究实际上大有可为,例如古典小说中的节日叙写传统、民间信仰叙写的传统、商贸行旅叙写传统,等等,遗憾的是,这方面的研究,单篇论文时见,但专题性的深入研究尚不多见。

本论文是一个传统论题,但研究的角度颇具特色,值得重视。婚姻爱情是中外文学的传统主题,几乎所有的文学名著都包含着对男女情爱生活的书写,相关成果亦汗牛充犊,进一步研究的难度可想而知。

然而,真正理解婚俗要义,真正从传统婚俗的角度对古代小说中的婚姻爱情叙事进行研究的成果并不多见。

从民俗学的角度,婚俗是情感生活的基本“法则”与“程式”,它潜在地制约着作家对婚姻爱情故事和其中人物的构造,从婚俗切入小说叙事的研究,实际上也是带着一种情感生活的“法则”和“程式”去探讨小说的婚姻爱情书写,这种“法则”是“观念”,是“程式”,是“角色”。

在情感生活与“法则”的游离与契合之间,话本小说家营造了丰富多彩的婚姻生活故事,这类故事是现实生活中,人们婚姻礼俗生活的文学写照,从文艺民俗叙事的角度,称之为“婚俗叙事”是贴切的,是“民俗阐释”与“叙事阐释”的结合,带有明显的学科交叉的色彩。

东伟在硕士阶段攻读民俗学,博士阶段专心于文学研究,既深谙婚俗对人们情感生活的“法则”意义,能够对小说中的各类故事和人物作出合乎实际的“民俗阐释”,又能够立足文学本位,揭示婚俗书写的“文学意义”,这种“专题研究”的路径无疑是有富于特色,并有着一定的开创意义。



《金瓶梅风俗谭》图文本


在研究方法上,兼顾“民俗阐释”与“叙事阐释”的“文艺民俗叙事”研究路径,对中国叙事学研究的拓展自有其价值和意义。

近年来,中国叙事学研究已取得了不少成果,但还有待深入与细化的方面,如从传统“基层文化”也即礼俗文化或民俗文化角度对中国文学叙事特征的探究。

当然,学界不少朋友都谈及“民俗叙事”问题,但对“民俗叙事”的界定却颇多歧义,有些侧重谈论特定生活情境下的“民俗叙事”,实际上是民俗主体依照民俗程式的行为叙事表现。

也有些朋友立足于文学文本谈论“民俗叙事”,这类“民俗叙事”实际上是小说家通过叙述话语构建的“化俗为文”的“民俗叙事”。

上述从不同立场对“民俗叙事”的言说,所带来的后果之一是“民俗叙事”术语的混乱与歧义,

基于此,东伟提出以“文艺民俗叙事”替代文学研究中的“民俗叙事”,所谓“文艺民俗叙事”指的是在文学文本中,叙述者依据现实生活中民俗活动的样式构建出来的故事或故事片段。

对于“文艺民俗叙事”研究的层次与路径,东伟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文艺民俗叙事研究应侧重于“故事”层面,虽然在具体研究中不排斥对相关叙事技巧的分析,

“故事”层面研究的“项目”,如民俗角色人物的形象与功能、文本的情节结构、民俗叙事的价值倾向和民俗叙事场景等。

对于“文艺民俗叙事”研究的路径,东伟也有自己明确的看法,他认为,文艺民俗叙事的研究是文艺民俗学和叙事学的交叉研究,在这一研究中,既要清晰“民俗”是什么,也要清楚“叙事”是什么,同时还要清楚“民俗”与“叙事”是什么样的关系!

具体到研究中,一方面要研究某种民俗有怎样的内涵(主要指法则和程式),它在作品产生的年代有什么样的意义,当代人包括作者对这类民俗有什么样的看法——这是对民俗本身的阐释;

另一方面要研究这类民俗在叙事中如何呈现,体现出了什么样的价值,对情节结构有何影响——这是叙事阐释。

因此,文艺民俗叙事研究是民俗阐释与叙事阐释的结合。我曾经说过,在人类社会中,人的生命具有生物和文化的双重特征,而“人的文化存在是以民俗文化为核心基础的结构的存在”,

人的这种存在特质影响到了人们的思维方式,进而形成思维的某种民俗定势和民俗心理结构,最终也将影响到作家的创作思维和小说的情节结构。

东伟“文艺民俗叙事”研究路径的提出,显然是对这一观念在具体文学研究中的理论深化与具体运用。

在此路径下展开的话本小说中的婚俗叙事研究,颇多精彩之处,如论文第二章“话本小说婚俗叙事的价值取向”中对婚俗叙事价值论述,小说家借助“下里巴人”、难登大雅之堂的民俗生活故事,表达出多种多样的文人趣味和价值取向,

这是以往研究者较少注意的,东伟将话本小说婚俗叙事的价值取向分为“以俗为教、“以俗为戏”、“以俗为趣”和“礼(俗)顺人情”四个方面,是颇有见地,也凸现了小说文本中民俗生活丰富的表现力。

这显然也是立足文艺学立场的阐释。作为民众生活中长期积淀而成的生活方式,民俗本身也是特定观念(如伦理观念)的表达,这在婚俗生活中表现的更为明显。

但在小说中,任何叙述者都不可能完全按照民俗生活本身的价值去编织故事,它要赋予其新的价值,此时,他就需要克服或彰显民俗生活故事某方面的价值:

或者赋予其强烈的教化价值,或者凸显其内部价值的龃龉,或者戏谑待之以瓦解其内在价值。

文艺民俗叙事,是文学文本中,叙述者依据现实生活中民俗活动的样式,经过艺术想象构建出来的符合作品主题意图的故事或故事片段。

文艺作品中的民俗,已不是生活中的民俗,与现实的民俗已不可同日而语。

对文艺民俗叙事价值的探讨,表明了文艺民俗叙事研究的可行性与必要性,也为叙事文学的文艺民俗批评打开了一个新的视角,对“中国叙事学”的构筑也有其价值与意义。

文艺民俗叙事研究是文艺民俗学研究方法的重要拓展。



《文艺民俗学》



“文艺民俗学”研究是我在1990年代提出的文艺研究的构想,其时被列入国家文科八五规划文艺新学科建设。

自诞生三十余年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大数据显示,国内各方专家学者相关的研究,著作二百多部,文章上万篇,其间不乏有不同的做派和声音,对其间某些争议与问题的澄清,该论文也颇具价值。

文中,为了更好地运用文艺民俗学理论进行婚俗叙事的研究,作者将文艺民俗学的原理和文艺民俗学的实践方法作了区分,指出一个学科的原理构筑与具体的实践方法是有区别的。

原理性质的研究侧重于阐发具有普遍意义的基本问题和基本规律,诸如学科产生的背景、成立的基本条件和必要性,学科研究的性质、对象和研究的方法论等,本人的《文艺民俗学》便是此类著作,

它从文艺民俗学的产生、文艺人学观的民俗建构、文艺民俗化的审美价值等方面阐述了文艺民俗学的基本性质,又从文艺的起源、文学创作等方面揭示了文艺民俗批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而具体的研究方法则是在学科原理和方法论的指导下,根据时代的需求和研究对象衍生出来的。

文艺民俗学与文艺民俗批评的关系正如文学批评原理与文学批评的方法的区别一样,文学批评有其基本的规律,而文艺批评的方法则是多种多样的,诸如社会历史批评、形式主义批评、新批评派理论、接受美学批评、精神分析批评,等等,我们不能因为某一具体批评方法的缺陷而对原理本身妄加指责。

一些研究者所谓的意识形态维度和符号维度等的缺失其实是批评方法,所谓的理论主义其实是混淆了原理与具体方法的区别,所谓的学科身份模糊更是无稽之谈。

文艺民俗学的研究者应做的,是在文艺民俗学的原理和方法论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到当前的学术对话中,在对话中逐渐构筑文艺民俗批评的多种研究方法,该论文“文艺民俗叙事研究”的提出和具体实践,便是一个重要表现。

总之,在自身建构的文艺民俗叙事学术理念的文艺民俗批评解剖刀下,该著对话本小说中婚俗角色人物、婚俗叙事场景和婚俗叙事的众多情节模式等,进行了细腻的解构和赏析,

这在当前的话本小说乃至整个古代小说研究中,都有其特色与独到的学术价值,在一定意义上,也为古代小说的研究开辟了新的路径。

当然,该论文自有其不足之处,如论文主要以明清话本小说的婚俗叙事为研究对象,跨度较大,其间伴随着话本小说日趋明显的文人化进程,

这一进程实际上也包含着时代精神与小说家心态的变化,这种变化自然也表现在小说家的婚俗书写中,可能过于注重“叙事阐释”,论文在这方面是有着明显不足的。

希望东伟能够将这一研究延续下去,并有所拓展与深入。

是以为序!



陈勤建
华东师范大学丽娃河畔
2019.4.15

 

 








文章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


本文已获得授权,原文刊于《话本小说婚俗叙事研究》,2020,郑州大学出版社出版。转发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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