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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丨彭小川:评《香港粤语语法的研究》

甘于恩 语言资源快讯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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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具有筚路蓝缕之功的粤方言语法巨著

——读《香港粤语语法的硏究》(增订版)

彭小川

著名语言学家彭小川教授


张洪年先生的《香港粤语语法的硏究》(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72)在学界一直享有很高的声誉。在绝版三十多年后,我们又欣喜地看到该书再版了,而且出的是增订版(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7)(以下简称《研究》)。这对广大读者,尤其是原来不易读到原著的内地读者来说,无疑是一桩幸事!

增订版在原书之六章(语音、句子的成分、谓补结构、谓词词尾、助词和外来语)的基础上,新增当年已写好,但因篇幅等原因而未能印行的四章——“并列式、兼语式、连谓式”、“句子的类型”、“词类(一)”、“词类(二)”,可谓锦上添花,更为厚重,更为精彩。书中内容尽管是三十多年前写的,也尽管诚如张洪年先生本人在重版序中所言,未必能处处洞察入微,但毫不夸张地说,今天读来仍给人颇多的启迪,著作的价值仍不减当年。笔者认为,该书有许多值得称道之处,兹仅列举数点如下:

运用现代语言学的理论方法,首次对粤语语法作了全面系统而又突出特点的研究。

“粤语的研究,从萌芽阶段一些民间流传的韵书算起,应该有两百年以上的历史。” (詹伯慧 1999)然而上世纪七十年代之前,粤方言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语音上,语法方面有部分学者进行过有益的探讨,但都是就个别突出的语法现象进行剖析描述。张洪年先生的《研究》一书以结构学派理论模式为基础,运用现代语言学方法,首次对香港粤语语法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全书内容涉及粤方言的语音、句子成分、基本句型结构、谓词词尾、句子的类型、词类以及外来语,给广大读者揭示了粤语语法体系的全貌,堪称系统研究粤语语法的开山之作,“此书的出版对于推动粤语语法的深入研究自然是功不可没”(詹伯慧 1999)。

该书在作全面研究的同时,还十分注意突出粤语语法的特点:

从宏观而言,该书将粤语语法中富有特色的“谓补结构”、“谓词词尾”与“助词”等分别列为专章,不惜花大量的笔墨,对它们作深入细致的描写、分析和论证。

从微观而言,各具体的章节也注重与共同语或英语进行对比,突出粤语语法细微处的一些特点。例如,“我的书”在粤语中可表述为“我本书”,指称也是确定的,《研究》不仅仅停留于指出这一特点,还在其来源上与共同语作比较:

国语粤语本来的句子应该是:

但是说话的时候,国语把“这本”整个省略,得到“我的书”,而粤语则先省去“嘅”,得到“我呢本书”,然后因为指称确定的关系,再把“呢”省掉(见下节2.4指称),得到“我本书”。所以从表面形式来看,国语和粤语就似乎很不一样。因为有这样不同的变化,所以表示复数(plural number)时,粤语就用复数量词“啲”:“我啲书”,而国语省略后的结果还是“我的书”。(P.95-96)

这样,在特点的揭示上显得更为深入。

又如对“谓词+到”这种“特别结构”的分析,将其后的补语称为“程度补语”,并指出:“这些‘谓-到’和后面的程度补语也可以分拆开来,甚至倒过来说,如:‘连饭都冇得食,穷到’,或者只说前边的‘谓-到’而把补语部分省掉,如:‘我辛苦到呀—’。”此外还对它们的结构关系作了分析。(P.135)再有,像“有”的用法(P.390-393)、“助词连用”(P.208-210)等粤语中诸多的有特色之处,书中也都作了很好的论述。

全书的布局颇具匠心。

汉语语法专著(包括方言语法著作),以笔者所见,在整本书的布局上绝大多数是先论词法,再到句法;《研究》则相反,是先从句法入手,在介绍了粤语的语音系统后,第二、三章随即研究粤语句子的成分和基本结构关系,尤其是谓补结构。笔者认为,这是颇具匠心的。

上文已述,《研究》一书在全面论述粤语语法系统的同时,是特别注意突出粤语语法的特点的,如书中的第四章“谓词词尾”与第五章“助词”便如是。如果没有理解错的话,我们认为,该书的章节之所以这样编排,正是为了更好地达到揭示粤语语法的全貌并突出其特点的目的。

其一,粤语的“谓词词尾”很有特点,然而我们知道,它们很多并非是专职的,如表“经历体”的“过”还可以当谓语和方向补语(P.155);“持续体”的“开”亦如此(P.158)……。研究“谓词词尾”,势必会涉及到句子成分(包括“谓词词尾”与“谓词补语”的区别),以及它们在谓宾和谓补结构中的语序等等问题。如果不先介绍粤语的句子成分及句子的基本结构关系,“谓词词尾”就会失去论述的依托点,难以对其作深入的研究。

其二,粤语的“助词”(《研究》的“助词”即学界一般所指的“语气助词”),众所周知,也是非常有特色的。而它们“只出现在句子和词组的末端,和整个词组句子结合”(P.180),这便意味着谈助词也必然要涉及到句法结构。可以设想一下,《研究》若以词类打头,粤语“助词”的特色将难以突出,即便是将其专列一章,也会面临两难的情况:不谈句法结构,“助词”便成了“无本之木”;在谈助词时先简单介绍句法结构,又会与后面句法部分的内容相重复。

因此,我们认为,《研究》先论句法结构,后谈“谓词词尾”、“助词”及其他的词类应是顺理成章的事,这也是该书的一大特色。

观察敏锐,用例精当,条分缕析,见解独到。

张洪年先生对粤语语法现象的观察是相当敏锐的。例如,关于粤语双宾语中间接宾语和直接宾语的语序问题,高华年先生的《广州方言研究》(商务印书馆香港分馆,1980,P.219-220)认为:广州话“这两个宾语的位置和普通话的双宾语的位置相反。广州话的直接宾语放在间接宾语的前面,普通话的间接宾语放在直接宾语的前面”。类似的论述,时至今日,我们仍不时可从一些文献上读到。其实此观点是失之片面的,《研究》(P.86-88)早已对粤语双宾语的语序问题作了全面细致的分析。该书指出,粤语中双宾语的词序比较特别,因动词的不同而存在不同的词序,具体分三种情况:(1)“俾”、“拧”、“送”、“扌罗”等动词是直接宾语放在间接宾语前面,和国语刚刚相反,其中以“俾”字最突出。(2)“抢”、“欠”、“赚”、“呃”、“收”、“问”、“麻烦”、“教”等动词,间接宾语一定要放在直接宾语之前,和国语的情形一样。(3)少数动词,如“借”,直接间接宾语的位置可以互为先后,但往往有意义上的不同……。可谓观察入微,论述精辟。

《研究》的语料相当丰富,且用例非常精当。该书善于挖掘语料,并善于精心设计例句,运用对比的方法,深入浅出地论证问题。例如:利用“快点儿走”与“走快点儿”区分状语和补语两种不同的结构(P.113);用“戴口紧 眼镜”、“戴开眼镜”与“戴住眼镜”,论证表进行体的“口紧”、表持续体的“开”与表存续体的“住”的差异(P.159);通过“……食得吓饭”与“……好食得饭吓”这两种带“吓”的不同语序的能性式之比较,说明“前一句是减低程度,后一句是增加程度,用法不同”(P.176),发人深思。

《研究》很重视分析论证,在论证的过程中,既注意概括语法形式特征,又注意考察其语法意义和功用,条分缕析,分析详尽。如“兼语式”一节,先从形式上论证了“兼语式”跟描写补语、整个分句充当宾语的结构、紧缩句等的不同;然后分六点论述“兼语式”所表示的意义;最后还讨论有关兼语式的一些问题(P.242-253);另外,在紧接着的“连谓式”一节,又回应前文将“连谓式”与“兼语式”进行比较(P.258-259)。论证相当深入。

《研究》有许多独到的见解。例如关于“鱼生”、“菜干”、“鸡公”这类词语,学界长期以来存有一种看法,认为这是粤语构词的一个特点,被修饰者放在修饰者的前面。该书提出了完全相反的观点,指出我们也可以把“生”、“干”、“公”看作名词,它们“都读高平调,正是粤语阴平调名词的特征。这样处理反而来得简单。其实国语也有‘口红’、‘蛋黄’、‘饼干’这样类似的例子,我们都可以当作正常词序分析,而不必看成是一种例外”(P.95)。我们认为,粤语中“公”还有“盲公”、“衰公”、“伯爷公”等说法(尽管此“公”非彼“公”),说明操粤语者的心理词典中,“公”是被视为名词或名语素且处于被修饰的位置的;另外《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2005,P.438)中“干”的词条,也专为“饼干、葡萄干儿、豆腐干儿、萝卜干儿”等列了一个义项:“名加工制成的干的食物”,说明张先生的“正常词序”说是言之成理的。

再如,所谓副词修饰名词的问题,书中指出:副词也可以用来修饰谓语。谓语可以是名词,如:佢净係一个人啫(他就是一个人)。这句子看起来似乎是副词修饰名词,其实是用来修饰这个名谓语。(P.410) 笔者认为,此说也很有道理。例如:

a. 今天是星期五。

b. 今天已经星期五了。

c. *今天是已经星期五了。

同样是“已经星期五了”,为何在b句中能成立,而在c句中则不成立呢?显然,是由句法位置决定的,副词修饰的是充当谓语的名词,我们不能抛开句法位置来谈副词修饰名词问题。这也从另一侧面再次证明了本文第二点所评价的,该书先研究句法结构,后论词类确有其长处。

重视把语法结构与语音现象结合起来进行研究。

众所周知,语音是语言的物质外壳,语法是语言单位的结构规律,在语言系统这个统一体中,二者是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布龙菲尔德(Language,163-165)曾指出,语言形式的配置有四个要素,合起来构成语法:(a)次序,(b)节律,(c)语音改变,(d)选择。(转引自赵元任2005)林焘先生也强调“无论是研究语法或是语义,我们都不应该只是在汉字上绕圈子,我们应该多注意有声语言在语音上的特点”,“绝对不能把语言的这三方面割裂开来孤立地进行研究”。(转引自沈炯《语音、语法和文字》,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然而,许是受书面语文字的局限,语法学界在探讨语法问题时,对将相关的语音问题结合起来进行研究是重视不够的。值得称道的是,《研究》在这方面也可谓下足了功夫。表现在:

1.第一章将“语音”列为专章,用58页的篇幅详细描写粤语的语音系统(含声母、韵母、声调以及音变、变调等),并进行历史音韵的比较。此外,还交代该书所使用的耶鲁式拼音系统,将国际音标与耶鲁式拼音作了对照。

事实证明,这一章的写作绝非可有可无,它为该书主体部分的论述作了很好的铺垫。如上文第三部分谈到的“鱼生”、“菜干”的例子,书中所得结论,就是以该书第一章中(P.6)论述过的语音现象为佐证的,大大增强了立论的说服力。

2.全书的例句均用耶鲁式拼音标音。除了其本身的用处外,因书中材料来自六十年代的口语,是当时真实语言的记录,读者还可借以看出当日语音和现今发音的异同,其价值是不言而喻的。

3.书中处处注意描写与语法相关的语音现象。例如:

停顿。如指出“中文的主语和谓语之间关系松懈,并不是紧连在一起,之间往往可以加上一个停顿或者停顿助词(pause partical)”,并由此产生在口语中主语常常移到后边的现象(P.62)。

与语法相关的特殊音质的描写。如指出“有的叹词发音,根本不属于原有的音位系统。例如:表示惊吓时的‘哈’,就是吸气成音的,和一般的呼气音不同”(P.420)。

合音现象。如指出“啦”是“嚹呀”的合音,“喳”是“啫啊”的合音(P.183);“口架”是“嘅啊”的合音(P.200)。

语音改变现象。如指出助词语音上的特点,“轻声助词的元音往往会发生弱化,变成央元音[«],而[«]则不属于粤语音系中的主要元音。声母方面会出现复辅音化的现象……”(P.182)

语调。如指出并很好地论证了粤语中“有一种疑问语气是35:的语调,表示有所怀疑而提问真相”(P.182)。

语音节律。如指出:并列项的音节对于词序,亦颇有影响。一般来说,音节数目相同的并列项,排列顺序比较自由。……假如音节数目不同,词序就比较讲究。例如:一个是双音节的词,两个是单音节的词,那么单音节的词前置,放在一起,双音节的词则多数放在最后。(P.239)

可以说,这样的研究是非常到位的。

全书行文十分严谨、细密。

《研究》行文的严谨、细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 条件分明

该书在描写语法现象时,十分注意交代使用的条件。比如名词作谓语,有些后出的著作给出的条件很简单,只指出“通常是表示年龄、日期、籍贯或度量衡的”。而《研究》则指出“这种名谓语,按照性质,可分三类”,然后用了近三页的篇幅具体阐述(P.72-74),相当透彻。又如,“方向补语带词尾的情形很特别”(P.123),也很复杂,该书详细描写了词尾在五种情况下的位置(P.123-124)。除了以上所举的比较复杂的现象外,即便是小小的一点,也不忘注明条件。比如,谓词“係”的用法很多,其中“係”字句可表存在,但它是有条件的,书中明确指出条件是“时间词、处所词作主语”(P.388),这就显得相当严谨。

2. 拿捏有度

《研究》对粤语的很多语法现象观察入微,书中材料来自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口语,是当时真实语言的记录。这使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那个年代粤语的面貌。更值得称许的是,作者不仅仅停留于指出某种语法现象,而且颇为注意严谨地注明其通用面和通用度,这就让我们能更好地以动态的眼光准确地把握那个年代香港粤语的真实面貌。

(1)区分日常口语还是正式的讲词或话语

如论述主语和谓语的关系时,指出:“在口语中,主语就常常移到句子后边,如:食饭嚹,你!……”“有时候,句子已是主谓兼备,但说到后来,还是会把主语的部分再重复一遍:今日真係热嚹,今日!”“这些倒装句子,日常口语里很多,但是在正式的讲词或话语中,就很少见。”(P.62-63)

(2)区分常用的还是非常用的

如论述粤语能性补语时,指出其表否定的方式有三种:行唔入去/唔瞓得着/瞓唔得着。其中第三种否定式“今日不太常用”(P.126)。再如,指出粤语除了用完成体“咗”外,“还可以利用谓词本身的变调来表示动作的完成”,“不过这种变调现象可能是广州粤语的残留,现在的香港人已经不大用了,特别是阴平阴入的字,大多用‘咗’。然而我们偶尔还是会听到这种说法”(P.152-153)。除了上述“不太常用”、“偶尔”等提法外,还不时可见到“这种用例在粤语中很多”、“以……为常”、“比……还要常见”、“最普遍”、“比较少见”、“很少用”、“只有个别的例子”、“用例极少”、“根本不用”等字眼,可见作者调查之认真,行文之严谨,很好地为我们提供了当时粤语使用的真实情况。

(3)区分一般规律还是例外

如在区分介词和及物谓词时,该书指出:及物谓词必须有宾语,但补语可以根据上下文而省略;但是介词就不能省略宾语。唯一的例外是“照”,如:(14)照住做嚹。(P.404)唯一的例外也注意到,不能不让人感叹作者行文之细密。

(4)区分固有的还是有所发展的

如使用“除非”的条件句,赵元任先生曾指出:“不过在旧式的话语里,‘除非’是只能用在依附子句的事后补语中……这种事后补语的用法,至今还是粤语中仅有的表现形式——除非是受到国语的影响。”(转引自《研究》P.291)而《研究》通过列举“除非”居前的实例,指出这些例子“是地道粤人的话语,不会让人觉得是受到外来的影响。由此可见粤语中‘除非’的用法,在近几十年中,又有进一步的发展”(P.291)。

3. 照应周全 

全书的严谨还体现在论述问题时非常注意前后的照应。如4.2(4)小节论述谓词词尾的“互排性”问题,文中以“完”字不与“咗、晒”这一类词尾互排(“吃完咗饭好耐喽”),所以不算是一个词尾为例,用互排性试验法区分谓词词尾和谓词补语(见P.149),论证充分,持论公允。但作者并未就此打住,考虑到“方向补语带词尾的情形很特别”(P.123),作者不忘紧接着照应前文:“关于汉语谓词词尾和方向补语的词序先后,可以参看3.4.3(1)节。”

难能可贵的是,“参看××节”的字眼在该书中随处可见,足见作者对粤语整个语法系统成竹在胸,且思维相当缜密。

以上是笔者读《研究》的一些体会,书中尚有许多精彩之处未能一一细述。当然,学术研究提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对于这么一部语法巨著来说,书中难免会存在着某些值得商榷之处,如上文所引用的该书中“谓词词尾”的提法,以及某些体名称的界定(“开”表持续体、“住”表存续体)等等,我们认为,都值得进一步斟酌。然而,这些都仅仅是小问题,丝毫不碍整本著作的大局。笔者深信,对于粤方言语法乃至汉语方言语法和汉语语法的深入研究,《研究》都必定会继续发挥其巨大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赵元任 2005 (1968) 《汉语口语语法》(吕叔湘译),商务印书馆。

【2】詹伯慧 1999 《粤语研究的回顾与展望》,《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6期。

《一部具有筚路蓝缕之功的粤方言语法巨著——读<香港粤语语法的研究(增订版)>》,《语文建设通讯》(香港),2009.5,第9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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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甘于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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