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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究竟还多远?民法典最新立法进程综述

孙 政 走近民法典 202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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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究竟还多远?

——民法典立法进程综述


2019年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时表示:“今年要抓紧制定修改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急需的法律……集中力量落实好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事项,包括审议民法典,制定刑法修正案(十一)、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房地产税法、出口管制法……等立法调研、起草,都要加紧工作,确保如期完成。”

 

制定房地产税法,固然牵动亿万民众的神经。但更值得法律人尤其是民事法律人关注的,应是“审议民法典”的表述。

 

按照计划,民法典立法分两步第一步制定民法总则;第二步,制定民法典各分编。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3月15日通过并于201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第一步已完成。第二步中,民法典各分编(包括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事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初稿已完成,2018年7月全部分则编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2018年9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8年12月合同编、侵权责任编经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并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栗战书委员长在对2018年立法工作总结时表示:“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形成6编共1034条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并进行了整体审议,分单元审议了合同编、侵权责任编草案,朝着2020年完成民法典编纂任务目标迈出了坚实步伐。”

而在此前的2018年9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对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五年的立法工作作出统筹安排,民法典各分编、房地产税法、学前教育法等被列入第一类项目中。

 

有必要解释一下,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共分第一类项目、第二类项目、第三类项目三个类别。一类项目是什么意思?它是指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第二类项目,是指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第三类项目,是指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

 

简单来说,列入第一类项目的,在本届人大任期内完成立法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也曾表示,对列入立法规划第一类的项目,原则上本届人大任期内应当完成。因情况发生新变化,确实难以按计划提请审议的,或者需要作出调整的,有关方面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说明。

可以说,按照目前的进程看,民法典离我们已经越来越近。2019年,各分编草案必将进一步被审议、征求意见、修改。之后,将连同民法总则在内,合并成一部完整的民法典草案,力争在2020年3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顺利的话,完整的中国民法典将在2020年出现并正式施行。即使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对一些问题争议较大,最多延后至2021年或2022年审议,其最终在本届人大被通过的可能性依然很大。


不无夸张地说,即将到来的民法典将极大地影响着我们,无论是实务届,还是学术界,乃至社会公众,都将面临一个新的、宏大的民事法律格局:因为它不是几十个、上百个条文,而是上千个条文同时袭来,同时也有数千单行法条文以及更多的司法解释内容面临失效。可以说,挑战十分巨大机遇,难道不更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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